我国元代的国家体制,从成吉思汗1206年称汗,建立大蒙古国,到1368年元朝解体,总体上实行的是成吉思汗黄金家族的集权制,辅助于分封制,延续162年。中统纪年之后,忽必烈力行行省制,强化了中央集权,形成大元一统的强盛局面。 成吉思汗初建千户制 1206年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国,建立千户制,将全国的人民和土地划分为95个千户,由大汗分别授予与共同建国的贵戚、功臣,任命他们为千户的那颜(首领),使之世袭管领。千户下分为若干百户,百户下为十户。 千户作为基本军事和地方行政单位,取代旧时的部落或氏族结构。通过分编千户,部众都在指定牧地居住,不许变动。国家按千户征派 赋役和签调军队,所有民户都在本千户内登记户口,负担兵役和差发。 成吉思汗任命木华黎为左手万户,管辖东边直到哈剌温山(今大兴安岭)方面的诸千户;博尔术为右手万户,管辖西边直到按台山方面的诸千户。万户只是军事统帅。蒙古汗国的最高统治集团是成吉思汗的“黄金家庭”,全国人民都是他们的臣民。 约在1214年前,成吉思汗将蒙古东北部、斡难河、怯绿连河中游之地,分给诸弟拙赤合撒儿、合赤温、铁木哥斡赤斤、别里古台四家作为封地,合称“东道诸王”。各由其子孙一人继承。这四个兄弟家族成立了四个兀鲁思(国家),是大蒙古兀鲁思内的封国,有相对独立的地位。 成吉思汗诸子的封地:长子术赤的领地是从海押立和花剌子模地区,扩展至撒克辛和不里阿耳极远部分。次子察合台所受领地从畏兀儿国伸延至撒麻耳干和不花剌。三子窝阔台的领民地是叶迷立(今新疆额敏)和霍博(今新疆和布克赛尔)。幼子拖雷的领地是蒙古本土,克鲁伦河至按台山、吉利吉思、谦谦州地区包括在内。术赤、察合台、窝阔台三支宗族称西道诸王。 此外,受分封的还有姻族一弘吉剌、亦乞列思、汪古、斡亦剌等部贵族和勋臣。最亲信那可儿(伙伴)木华黎、博尔术、博尔忽、赤老温、忽必来、者勒蔑、哲别、速不台、畏答儿和术赤台,合称十投下。姻族领有本部军队和百姓,有自己任命千户长的权力。这此贵戚也形成了几个半独立性的藩部。勋臣的分封,要比贵戚低些。不论贵戚或勋臣,都不能与“黄金家族”齐等。所有领地都是大汗直辖的区域。受封的贵戚和勋臣都称为投下。 1234年灭金之后。窝阔台按照蒙古体制,将所得的中原汉地城子百姓,下令实行分土分民。史称“丙申年分土分民”。蒙哥于丁已年(公元1257年)也进行分封。忽必烈建元以后,用政府法令重申成吉思汗及其后三个继承者实行领户分封。 窝阔台主政时期,蒙廷曾于1233年和1235年两次统计汉地等处户口,得民110余万,还吸取辽金“二税户”的方法,在汉地施行五户丝食邑分封制度。所授食邑民约占中原户数的70%以上。 按照规定,这种分封是“赋为二等”,治权归有司,由诸王投下和汗廷共享其权益。这实际上是大汗在承认诸王宗亲的军前战场所得利益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其自主权,加强朝廷集权的重要策略。 五户丝食邑制度并未得到彻底执行。诸王依旧在中原汉地食邑行兀鲁思领地旧制。自行任免课税官,“各征其民”,而且委任封拜食邑官吏,所任官员需对诸王履行纳税、朝见等义务,几乎等同于诸王的私人属下。诸王还能层层分封食邑民户,与之保持紧密的人身隶属关系。 忽必烈宗王出镇制与行省制 1260年,忽必烈继承皇位。建元中统。适应中原局面,同时又保留蒙古贵族利益的专制政权。对原分封制进行调整,将其限制在不威胁朝廷的范围之内,成为忽必烈政权建设的要务。 中统年间,忽必烈开始建立从朝廷到地方的汉式官僚机构,并对投下五户丝制做了部分改变:改五户丝为中书省“关支”,一度废除投下达鲁花赤。 随着形势的变化,皇权与藩权的冲突越来越明显。就趋势而言,为了集中皇权,忽必烈不得不实行由温和到强硬的削藩策略。在彻底削弱汉人世侯的同时,朝廷对蒙古诸王也采取了一系列的限制措施。 至元初年,为以亲驭疏,捍卫朝廷,忽必烈接受大臣的建议,相继分封诸皇子为王,出镇西北、西南等地。即宁远王阔阔出镇漠北,云南王镇云南,镇京兆。西平王奥鲁赤镇吐蕃。尔后,如皇子爱牙赤,镇南王脱欢,皇孙铁木耳、甘麻剌等,则分镇河西、江淮、漠北等地。 经朝廷削权后,皇子安息王等诸王的权益发生显著变化:在昔宪庙大封皇室,以世祖母地国之关中、、、、、诏立皇子为安息王。以渊龙所国之、、、、、其时犍河之外,秦固内地。教令之加,于陇于京,于蜀,于羌、、、、承制行之。自余商贾之征,农亩之赋、、、、、不入王府,悉邸自用(《牧庵集》) 这段记载已经说明,安息王忙哥剌“胙土关中,秦属夏陇,悉归控御”。其辖地包括两部分:一是安息王“教令之加”的川、宁、甘、陕等地;一是他从忽必烈处继承的关中分地。前者仅是安息王“控御”而非其“胙土”(皇帝赏赐的私人领地)。 至元十七年,也就是安息王去世后第二年,忽必烈“罢其王相府”,恢复甘肃、陕西、四川三行省。至元二十年,朝廷又派治书侍御史杜思敬“出为安息路总管”。原四川行省左右司郎中吕戜先后调任顺庆路同知州和华州知州。表明了安息王“控御”地区的各级官吏,此时已经由朝廷委任的流官出任。 元成宗初年,朝廷核实安息三道军籍,并设置陕西蒙古军都万户府辖治陕甘蒙古军;建立陕西等路诸站总管府,管理辖区内站赤。所以成宗才有底气说:“赋税、军站、皆朝廷所司,唯行王傅事。” 经至元中期朝廷的削藩,安息王等诸出镇皇子的权利已经大为削弱。云南王、北平王、宁远王,也发生类似情形。如宁远王、北平王的部分军士被强制编入朝廷军籍;云南王的辖区,至元十一年起改由行省管理军民,宗王断事官参议行省政务,“政令一听赛典赤所为”。 后来,朝廷又相继在诸王辖区设置行省,宗王出镇出现三个特点:出镇委派,世代相传与流动性并行;宗王辖区多归朝廷直接管辖;宗王在辖区与行中书省分权而治。 元代中统、至元间的创置,奠定了有元一代制度。在以“藩邸旧臣”为核心的中原知识分子参议下推行“汉法”,同时保留能充分保障蒙古贵族特权地位,确立了封建的中央集权制统治体系以及相应的各种典章制度。 元朝厉行行省制度,有的也兼顾了蒙古旧制,如探马赤军中的奥鲁(老小营)建置。汉地户口的一部分直接领属于大汗,一部分被大汗分封给诸王、宗戚和勋臣。由朝廷把主持军事、财赋征敛的部分官员和监临各级地区的达鲁花赤派到各地地方政权。 元朝时期的官制 元朝的军、政统治机构,主要由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构成。中书省领六部,掌全国政务,枢密院掌兵,御史台掌督察。元世祖忽必烈于至元三年(1266)设制国用使司,总理全国财政,以后一度成为与省、台、院并立的最重要的国务机构之一。至元七年,罢制国用使司,立尚书省,统六部,并改天下行中书省为行尚书省。中书省建置虽仍被保留,但实际上已改由尚书省总领国政。至元九年,罢尚书省,以其职权归并中书省。至元后期和武宗至大年间,元廷又两次立尚书省,分别历时五年、三年,以“理财”为施政中心。 主持全国释教及吐蕃地区军、民之政的宣政院,由于职掌的特殊性,自成系统。蒙古国初期,即置札鲁忽赤治天下刑政。随着元朝国家机器的完备,设大宗正府为札鲁忽赤官署,主要治理诸王、驸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的刑名等公事,时而兼管汉人刑狱。在宗教、文化方面,元代比较独特的中央机构还有管理也里可温的崇福司、掌回回历法的回回司天监、蒙古翰林院及其所属蒙古国子监等。 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在忽必烈即位之初,为十路宣抚司;同时,他又委派重臣以都省官“行某处省事”系衔,到各地署事,行使中书省职权,简称行省。至元后期,行省官员不复以中书省官系衔,行省逐渐由临时性的中央派出机构定型为常设的地方最高行政机构。除“腹里”(河北、山东、山西)直隶于中书省,吐蕃由宣政院辖理以外,所置有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云南、甘肃、江浙、江西、湖广等行省。在距离省治较偏远的地区,分道设宣慰司,就便处理军民事务,“与职民者,省治之;职军者,院临之”。边陲民族地区的宣慰司、宣慰司都元帅府及其所统路府州县或宣抚、安抚、招讨等司,多参用当地土官任职。御史台在地方上也有相应的分设机构,即监临东南诸省的江南诸道行御史台(简称南台)和陕、甘、滇、蜀地区的陕西诸道行御史台(简称西台)。中台和两个行台下各设若干道肃政廉访司(元初称提刑按察司),定期检查各种案卷帐目,监督纠劾各级官吏,复按已审案件。 从元太祖成吉思汗到元世祖忽必烈,再到元惠宗妥欢帖木儿,历经一百六十余年,承袭罔替,黄金家族一直是政权的掌控者。各大汗国一直是附属于朝廷,某个时段某个从属地也发生过一些不和谐,或者是激烈的争战,但或松弛或紧密,或强力或弱势,仍然保持黄金家族朝廷的一统局面。分封制一直伴随,行省与集权制渐行渐强,迎来了大元一统的强力发展。
作者:徐进昌,作家、 散文家、 诗人。文化学者。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毛泽东诗词研究会会员、中国蒙古史学会会员。北京《青年文化通讯》编委,《中小学生创新》杂志教育专家成员。内蒙古作家协会会员、 内蒙古通俗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2018年荣获锡林郭勒文学艺术终身成就奖。聘任为内蒙古文化形象大使。 文学主要著作:最初于1968年6月在《锡林郭勒日报》发表了《农村牧区是可以大有作为的》等文章。50年来,有三部个人文集《青青的草地》、《一片蓝天》、《大地的诉说》《塞外诗情——徐进昌诗300首》正式出版。上百万字。 编写制作《大雁高飞头雁领》《救活四个厂的实干家》等 6 部电视专题片并在内蒙古电视台和锡林郭勒电视台播放。有书画作品获内蒙古“松鹤杯”三等奖。 五十年来,坚持业余写作,为生命而歌,为祖国而歌,为草原而歌,为上都文化而歌,著述上百万字。有多篇作品入选《中华百年散文精华》、《毛泽东颂诗大典》、《民族中坚》、《草原风》、《锡林郭勒散文选》、《锡林郭勒诗歌选》等。 部分作品散见《民族文学》、《草原》、《锡林郭勒》、《锡林河》、《内蒙古作家》、《北国风光》,有的被译成蒙古文、英文。 原东乌珠穆沁旗额仁高比公社阿拉山宝力格大队知青,主编知青报《站在最前线》,在锡林郭勒草原生活、工作60年。开拓上都文化研究,任元上都历史文化研究会理事长,主编《上都文化研究》(蒙、汉文)论文集,出版《解读上都——徐进昌谈上都文化》。2004年锡盟委、锡盟行署授予“全盟先进文化工作者”称号。2013年锡盟委、锡盟行署授予元上都“申遗”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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