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是人们的思想文化和精神意识的表现形式,是人们对未来命运的虚幻寄托。由佛祖释迦牟尼创立的佛教哲理博大精深,有发达的国家学说、普世学说和完整的封建文化学说。佛教宣扬仁慈与慈悲,主张积德行善,宽容和容忍,非暴力,把幸福和希望寄托于来世等观念。这些学说与观念平易近人,使人容易接受,所以信徒很多,尤其在亚洲各国盛行。
作为佛教的一枝—藏传佛教,从十三世纪起,就与蒙古族结下了不解之缘,使得藏传佛教曾两次在蒙古地区盛行。第一次是蒙元时代,第二次是从明代阿拉坦汗起到清朝直至民国初期,共延续了七百多年。藏传佛教文化与蒙古族文化进行了广泛地交流、融合,使蒙古族文化中融入了许多藏传佛教的文化内容,促进了蒙古族文化的发展。第一次传入的藏传佛教萨迦派为稳定蒙元王朝的政治统治和发展经济、文化等方面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第二次藏传佛教格鲁派的传入,对蒙古族的宗教信仰、社会、经济和文化也起到重要作用。当时,蒙古族信仰藏传佛教的程度,犹如清朝康熙皇帝所说 :“蒙古之性,深信之危言,但闻喇嘛胡图克图胡必尔罕(活佛),不祥其真伪,便极诚叩头,送牲畜等物,以为可以获福长生,置破家破产不以为意。”(《清圣祖实录》)
元朝被推翻后,在总结元朝之所以被灭亡的原因时,明朝史学家们曾有过“元之天下半亡僧”和“元朝半壁江山是喇嘛教葬送掉的” 的评论。可见藏传佛教对蒙古政权的影响之深之广,以及所带来的危害。本文就藏传佛教的简况、蒙元时代蒙古族上层对藏传佛教的策略和信仰、藏传佛教的传入与对蒙元王朝的影响等问题,谈些浅薄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 关于藏传佛教
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又称“藏语系佛教”。“喇嘛”梵语为“上师”之意。藏传佛教是以佛教思想文化为核心,包括印度教和藏族宗教文化在内的一种佛教教派,是一个综合性概念。佛教是释伽牟尼佛所创建,藏传佛教与汉传佛教、南传佛教并称佛教三大体系。藏传佛教是以大乘佛教为主,其下又可分成密教与显教。历史上,从公元七世纪从印度传入吐蕃(西藏、又称乌思藏)的佛教与西藏的本波佛教(又称本教或苯教)相互间进行了长期的争斗、交流与吸收,相互融合了对方的许多教义,各自都得到了发展,形成了一种“以佛教为宗,吸收西藏的本教,既不同于原生的佛教,也不同与汉传佛教的藏传佛教。” 印度传入的佛教与西藏的本波佛教在信仰的本源上是完全一致的。由于印度佛教大量吸收了本波佛教的内容,使其更深入地根植于西藏当时的社会并逐渐发展成为藏传佛教。西藏本教的《大藏经》就是藏传佛教中的主要教义。它宣扬“六道轮回”,提倡“六戒”等佛规。藏传佛教文化体现在思想理念、文学、艺术等各个领域。
藏传佛教里分成许多教派:12世纪初,在吐蕃(即西藏)地区的藏传佛教中的宗派主要分为萨迦派、噶丹派、噶举派、伯木古鲁派、搽里八派、葛里麻派和宁玛派七个教派;之后逐渐增加为宁玛派、噶举派、萨迦派、觉囊派、噶当派、格鲁派、希解派、觉宇派、廓扎派、夏鲁派十个派别。其中传入蒙古地区的主要教派是:蒙元时代第一次传入蒙古地区的是萨迦派(又称红帽派);明清时代第二次传入蒙古地区的是格鲁派(又称黄帽派)。
萨迦派,又名”花教”、“红教”、“红帽派”,是藏传佛教中四大教派之一。萨迦,藏语的意思是“灰白色”。因萨迦派主持萨迦班智达所建立之处土的颜色为灰白色而得名。萨迦派的寺院墙壁上涂有红白黑三种颜色,象征着“智、悲、力的三怙主—文殊、观世音和金刚手”;元代信仰的藏传佛教萨迦派主要是为统治阶级、封建贵族上层人物服务的,所以得到元朝统治者的尊崇、信仰、支持和推广。 格鲁派,藏语意为“善规”,因信徒们头戴黄帽,所以,俗称“黄教(或黄帽派)”,是藏传佛教中的后起之秀。属宗喀巴大师创立的教派,在西藏有很大的影响。格鲁派基本教义,与大乘佛教各宗派的主张无多大区别,认为,欲望是一切烦恼的根源,欲望引发罪孽,生前的罪孽将在来世受到报应。如果不排除欲望,只能在无休止的轮回中遭受痛苦。如果能够排除一切情欲,积德行善,就可以修成佛果,永久地生活在极乐世界。格鲁派继承了噶当派的全部教法,所以又被称为“新噶当派”。最初宗喀巴大师所创建的甘丹寺,成为历代甘丹寺主持宣扬格鲁派教法的当然法台,所以,又被称作“甘丹派”。格鲁派申明教义、严守戒规,受到广大民众的欢迎,并得到广泛传播。 传入中国的佛教主要分三大体系:即汉传佛教(汉语系)、藏传佛教(藏语系)和云南地区上座部佛教(巴利语系)。 藏传佛教与汉传佛教都是中国佛教中两大派系,因为传入的时间、途径、地区和民族文化、社会历史的不同,藏传佛教和汉传佛教就产生了不同的特点。 藏传佛教与汉传佛教都有佛教的共同特点:如都承认四法印、皈依三宝、四众弟子都按律部规定受戒,发慈悲心、抑恶扬善、以正见破除三界烦恼,追求解脱苦与苦因等。藏传佛教与汉传佛教同属大乘佛教,都有大乘佛教的共同特点,如利益众生为目的的菩萨心,受分别解脱戒和菩萨戒等。同时,二教之间也有不同的特点和大同中的小异。如藏传佛教是显教菩萨乘和密教金刚乘合二为一的教派,而汉传佛教是大乘显教。总体讲,藏传佛教和汉传佛教之间虽然有不同点,但二者既然都是佛教,都承认释迦牟尼是佛祖,在根本教义方面没有原则和本质上的不同。只表现在非本质的表面现象方面。藏传佛教中规定了僧人应遵守的戒律:喇嘛们不许奸污妇女、不许杀生、不许说谎、不许饮酒、不许破坏寺庙等;世俗人员不许盗窃、不许说谎、尊敬师长、孝敬父母等。
藏传佛教内部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和严密的分工。其中,地位最高的是活佛,其次为扎萨克达喇嘛、扎萨克喇嘛、锡勒图(坐床)喇嘛、德木齐喇嘛、格斯贵喇嘛等;有负责诵经、教学、庙倉管理、采购、饮食、清洁等日常事务的喇嘛。分工方面:根据他们的学识,将获得不同的学位称号,如精通医学的喇嘛被授予“曼巴”的学位,学位的获得须经过长期的学习(获得一些学位需要熟读20年的经书),并通过严格的考试、答辩才能获得。蒙古族与藏传佛教之间的联系,主要是通过藏传佛教的传播来体现的。蒙古地区所建的藏传佛教寺庙不仅是宗教的中心,也是传播教育、文化、科技,包括天文、历法、地理、医学、文学、工艺等知识的中心。
二、 蒙元王朝对藏传佛教的政策
“宗教信仰自由”
十三世纪初期,成吉思汗在进攻西夏时,便与西藏的藏传佛教萨迦派上层人物有过接触和联系。1206年,成吉思汗统一全蒙古后,推行对外扩张政策。蒙古骑兵东征西伐,版图横跨欧亚两洲,疆域辽阔。蒙古统治者为了达到征服和统治这些地区人民的目的,一方面通过武力讨伐,另一方面,通过利用宗教这一工具,来实现控制人们的精神世界和思想意识。1218年成吉思汗提出著名的“宗教信仰自由”口号,即允许被征服的地区人民继续信仰自己所熟悉的宗教。如中原地区的人民可以信仰佛教、道教、儒教;西北地区人民可以信仰回回教(伊斯兰教)、景教(基督教);青藏高原人民可以信仰藏传佛教等。并于1219年敕封中原的海云法师等中原释僧为“达里罕”(蒙古语“免除一切徭役赋税者”)。蒙古统治者在复杂的政治斗争和民族矛盾中认识到宗教对民众的功能和作用,充分利用了宗教这一思想工具,来控制麻痹民众的思想。
通过引人藏传佛教,完成和实现对西藏的完全统治
窝阔台称汗时期,他的次子阔端与藏传佛教建立了正式联系。当时阔端负责经略陇蜀(今甘肃四川)地区,府邸在西凉(今甘肃武威)。1239年,他派部将多达那波率兵进入前藏,侦察西藏的政治、经济、军事、宗教状况,最终选择了以宗教为突破口征服西藏的战略。1244年阔端向西藏萨迦派首领萨迦班智达发出一封恩威并重的邀请函。三年后,西藏高僧萨迦班智达和他的两个侄子—八思巴、恰那多吉在凉州与阔端会晤。阔端说:“在此瞻部洲,今生的富贵完美,要按成吉思汗的法度办事,为了后世的利乐,应迎请能指示解脱和遍知的善道喇嘛。”这就明确地告诉萨迦班智达:“吾以世间法护持,汝以出世间法护持”。对宗教做了明确的定位。要求宗教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度,不得干预政治,宗教的主要职责是引导人们寻求来世的幸福,并为统治者歌功颂德。通过这次上层集团间的会晤之后,蒙古贵族拉笼西藏的宗教上层人士,最终实现控制西藏的目的。从此,揭开了蒙藏关系史,乃至中国历史新的一页。
元朝建立后,元朝统治者对宗教采取的政策是“兼容并包,信仰自由”。 忽必烈汗对治理西藏问题上颇费苦心,实行“因俗而治”的管理政策。西藏“以其地广阔险远,民犷而好斗,思有以俗而柔其人。”(《元史·八思巴传》)。忽必烈的“告乌思藏上层喇嘛书”实现“一纸诏书平西藏”的目的。根据政治需求,他从吐蕃(西藏)请来藏传佛教的萨伽派第五代宗师八思巴(1235—1280年),确定藏传佛教为国教,尊八思巴为国师并“管领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 还为国师八思巴在上都城修建了八思巴帝师寺院。八思巴经过六年研究,参照藏文创制出蒙古新字,称为“八思巴蒙古文”。1269年,忽必烈下令推行八思巴创制的蒙古新字,因有功八思巴被授为”帝师大宝法王”。 自忽必烈以后,历代皇帝登基时都要颁布珠字诏书以保护帝师的权益。元朝设立宣政院负责管理西藏地区事务。
八思巴逝世后,其弟子相继为帝师的有十余人。有元一代,帝师的地位极其尊贵。“百十年间,朝廷之所以敬礼而尊信之者,无所不用其至。虽帝后妃主,皆因受戒而为之膜拜;正衙朝会,百官班列,而帝师亦或专席于坐隅。”(《元史·释老传》)。 元朝之所以选择拥有实权的藏传佛教中的萨迦派为自己服务,尊崇和信仰藏传佛教,对于维系、巩固元朝对西藏的统治,发挥了重要作用。元朝政府没经武力征讨、兵不血刃地第一次把西藏正式划入中国的版图中。
“坚持皇权至上的原则”
从成吉思汗到元顺帝十四位蒙古的大汗们都在弘扬和传播佛教,但在政权与教权的关系上,都坚持皇权高于宗教,政权大于教权的原则。具体说来,在十四世纪的《十善福白史经》一书中有过这样的论述:十三世纪以来,随着蒙元王朝的建立,蒙古社会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由奴隶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在新形势下,蒙古族原来所信仰的原始宗教—萨满教已不适应意识形态的要求了。蒙古封建统治者必须寻找一种适合于新形势的意识形态来作为控制人们思想的工具。这种情况下,成吉思汗及其子孙们选择了藏传佛教,并自身开始信仰佛教。
忽必烈提出,治理国家除了汗法外,还必须有神法。“没有神法会使人落入地狱;没有汗法国家就要灭亡。”。神法—佛教学说(咒语、经文)是人们的道德规范,汗法是人们行动的准则。人们遵循的道德就是行“十善德”、不作“十恶”。教主、法王只负责管理宗教事务,使宗教界能自由地活动。宗教只管人们的精神世界,而不许干预政权,宗教只服务于皇权,以保证皇权的执行。 宗教的权力和世俗的权力是以”四大法”的形式出现的。教权建立在“咒语、经文”的基础上,世俗的政权是建立在和平、幸福的基础上。宗教引导人们走上菩萨之路,皇权领导人们使国家平安。
忽必烈一贯坚持皇权至上的原则。将宗教看作是“因其俗柔其人”的精神工具,将人们的注意力转向彼岸世界的说教。“以佛治心,以儒治国”的思想是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耶律楚材提出来的。忽必烈在《赐西藏僧人的珍珠诏书》中提出:“求今世之福乐,当依成吉思汗皇帝之法度而行,求来世之利益,当依此教法。”宗教的功能就在于引导人们追求彼岸世界的幸福;而解决现实社会问题必须依照法规制度。
元仁宗有“明心见性,佛教为深;修身治国,儒道为大”的精辟见解。史载“有言佛教可治天下者,帝问之(拜柱承相)对曰:‘清静寂灭,自治可也。若治天下,舍仁义,则纲常乱矣。’”
1368年元朝灭亡之后,从北元初期开始,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逐渐衰落。明清、民国初年时,随着藏传佛教的第二次传入,藏传佛教及活佛制在蒙古地区又盛行起来,并占了主要统治地位。
三、藏传佛教的传播和影响
藏传佛教的传入,在客观上极大地丰富了蒙古族的文化内容。包括《大藏经》在内的大量佛经著作由梵文、藏文被翻译成蒙古文。《大藏经》是由《甘珠尔》和《丹珠尔》组成,共333卷。由此,蒙古族中也产生了一大批用蒙梵藏文翻译创作的大德高僧。佛教寺庙成了蒙古社会传播文化教育的中心,佛教思想文化促进了蒙古族的思想认识,佛教的造像、绘画、建筑艺术、医学、天文历法等科学知识都丰富了蒙古族的文化内容。
1258年,蒙哥汗曾授命忽必烈在上都城主持了一场佛教与道教的辩论大会,结果是以道教负输,道教的十七人到龙光佛寺削发为僧。“并被焚伪经四十五部,天下佛寺为道流所居者二百三十七所,至是悉命归之”。这次,藏传佛教萨迦派的上师八思巴获得了胜利,赢得了忽必烈的尊敬,同时,也提高了藏传佛教的蒙古统治者心目中的认识和地位。
忽必烈及以后的元朝皇帝们,在大都、上都城等地建立了许多佛教寺庙,表明其继承了成吉思汗的“宗教信仰自由”思想。利用宗教为其统治服务。据史料记载,仅上都城就建有167座佛寺, 其中著名的佛寺有:大龙光华严寺、大乾元寺 、开元寺 、帝师寺、黄梅寺、弥陀院、庆安寺、弘正寺等八处佛教寺庙。
元朝时传入的藏传佛教进行的主要宗教活动:
1、 受佛戒
“累朝皇帝先受佛戒九次,方正大宝。而近侍陪位者,必九人或七人,译语谓之煖答世,此国俗然也。”(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2《受佛戒》)。
1253年在开平(上都),忽必烈向帝师八思巴提出:“我要皈依和信仰佛教,应宣何誓?”八思巴答道:“您是大汗,所以不会接受应该守的誓言。”忽必烈又问:“必须守什么誓言?”八思巴答曰:“皈信佛教之后,请喇嘛坐上席,并亲自叩头,聆听旨令,切勿与喇嘛旨意相违”。忽必烈听后便回答:“如此誓言,何能守之?”忽必烈的察必皇后从中协调说:“对此有办法。说教时和人少时,可让喇嘛坐上席。如诸王、诸臣聚会时,则汗坐上席。涉及西藏事务的旨令,不通过喇嘛,汗不要独自决定。其他大小诸事喇嘛不要插手。”
“泰定元年六月辛未颙,修黑牙蛮答哥佛事于水晶殿,癸酉,帝受戒于帝师。”(《元史》卷29《泰定帝纪》一);“泰定三年秋七月壬子,皇后受牙蛮答哥戒于水晶殿。”(《元史》卷30《泰定帝纪》二)。
2、 游皇城
每年六月十五日,在上都城由帝师八思巴(或其弟子)主持最大规模的游皇城佛事活动。“置白伞盖一个,顶用素缎,用泥金书写梵文,称为镇伏邪魔护安国刹。用诸色仪仗引导,自(上都)西华门登上皇城,在鼓乐声中游皇城一周。”有诗赞曰:“百戏游城又及时,西方佛子阅宏观。彩云隐隐旌旗过,翠阁深深玉笛吹。”(原注:每年六月望日,帝师以百戏入内,从西华门入,然后登城设宴,谓之游皇城是也。杨允孚:《滦京杂咏》卷下);
“岁时相仍作游事,皇城集队喧憧憧。吹螺击鼓杂部技,千伏百戏群追从。宝车瑰奇耀晴日,舞马装辔摇玲珑。红衣飘裙火山耸,白伞撑空云叶丛。王官跪酒头叩地,朱轮独坐颜酡供。蚩氓聚观汗挥雨,女士簇坐脣摇风。”(袁桷:《皇城曲》、《清容居士集》卷16)。游皇城中把喇嘛教的跳神活动吸收到宫廷舞乐中,形成了元朝特有的舞蹈形式,其中”白伞盖佛事和十六天魔舞”最具特色。
3、 其他佛事
大搞佛事活动:“至顺元年闰七月庚子,中书省臣言:‘内外佛事三百六十七所,用金、银、钞、币不貲,今国用不充,宜从省。命省人及宣政院裁减。上都岁作佛事百六十五所,定为百零四所,令有司永为岁列。’”(《元史》卷35《文宗纪》四);“至顺二年秋七月乙酉,命西僧于大都万岁山悯忠阁作佛事,起八月八日,至车驾还大都止。”(元史)卷35《文宗纪》四);有诗形容:“院院翻经有咒僧,垂帘白昼点酥灯。”(萨都剌:《上京杂咏五首》、《雁门集》卷6);
做佛事以求风调雨顺:“雍容环佩肃千官,空设番僧止雨坛。自是半晴天气好,螺声吹起宿云寒。”(杨允孚:《滦京杂咏》卷下);“宝马珠衣乐事深,只宣晴景不宜阴。西僧解禁连朝雨,清晓传呼趣赐金。”(宋褧:《诈马宴》、《燕石集》卷9);“至治元年五月丁癸,修佛事于大安阁。”(元史)卷27《英宗纪》一);“至顺三年秋七月乙亥,命僧于铁幡竿修佛事,施金百两、银千两、币帛各五百匹,布二千匹、钞万锭。”(《元史》卷36《文宗纪》五)。
四、“元之天下半亡僧”
藏传佛教的萨迦派主要是为蒙古封建上层服务的,所以元朝信仰藏传佛教的蒙古人主要集中在上层统治集团内部,而大多数蒙古民众仍然多信奉原始宗教萨满教。
元朝后期,在政治上,由于政权不稳,内讧不断,宫廷斗争激烈,皇位更迭频繁。统治集团越来越生活奢侈、腐化堕落,各级官吏贪赃枉法、横征暴敛。元朝实行民族压迫、民族矛盾加剧。宗教方面,藏传佛教的传入也带来了负面影响:元朝统治者大肆修建寺庙、劳民伤财;大搞佛事活动,极为铺张浪费,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信奉藏传佛教的一些贵族和部分喇嘛们不守戒律、专横跋扈、骄奢淫逸、横行不法、大失人心,激起民众和统治阶层中一部分人的极大愤慨。对于佛僧的专横跋扈,元仁宗曾怒斥国师:“僧人宜诵佛书,官事岂当与耶!” 史书中多有记载,故有“元之天下半亡僧”和“元朝的半壁江山是喇嘛教葬送掉的”评论 到北元初期,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逐渐衰落。
藏传佛教的负面影响具体表现:
1、大兴土木,广建佛寺
据史料记载,元朝为了推广藏传佛教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各地大兴土木,建立寺庙,仅在上都就建有167座佛寺。其中著名的有:(1)大龙光华严寺:“ 至顺二年夏,上都大龙光华严寺住持僧法琳言,昔在宪宗皇帝癸丑之岁,世祖皇帝尝命我开山温公统释于中原,后五年丙辰之岁始成上都,又三年戊午之岁作大龙光华严寺于城东北隅,温公主之。”(虞集:《佛国普安大禅师塔铭》、《道园学古录》卷48); (2)大乾元寺:“乾艮二隅,立二佛寺,曰乾元,曰龙光华严。”(袁桷:《华严寺碑》、《清容居士集》卷25);(3)开元寺; (4)帝师寺:“至治元年五月丙子,毁上都回回寺,以其地营帝师寺。(《元史》卷27《英宗纪》一);(5)黄梅寺:“上都黄梅寺住持通慧大师讲经沙门释温吉祥。”(《至元法宝勘同总录》卷首、卷一);(6)弥陀院;(7)庆安寺:“ 大德七年,胆巴金刚上师殁,······就上都庆安寺结塔茶毗,王及四众莫不哀恻。”(《胆巴金刚上师》,《佛祖历代同载》卷22);(8)弘正寺:“ 公姓刘氏,陇西巩昌成州人。英宗即位,即授公荣禄大夫、司徒,已而进阶光禄加大司徒,刻银为印,食一品禄,承制总选名僧,校讐三藏书,领江淮官讲凡三十所,于是贵幸莫比矣。会寿安山大昭考寺成,诏以公主之,大都弘正、栖禅,上都弘正等寺皆隶焉。”(许有壬:《敕赐故光禄大夫大司徒释源宗主洪公碑铭》,《至正集》卷47)
2、大行赏赐,耗费钱财
“成宗元贞元年闰四月, 上都、大都、扬州在先领奉圣旨,拨赐大乾元寺、大兴教寺、大护国仁王寺,出办钱物,令有司通行管办,赴官送纳。寺家合得钱物官为支付,无得似前另设人员,侵损官课 。”(《《元典章》卷24《僧道税·僧道租税体制》);“大德五年二月戊戌,赐昭应宫、兴教寺地各百倾,兴教仍赐钞万五千锭;上都乾元寺地九十倾,钞皆如兴教之数。(《元史》卷20《成宗纪》三);
“延佑三年春正月壬戊,赐上都开元寺江浙田二百倾,华严寺百顷。”(《元史》卷25《仁宗纪》二);“延祐六年壬子,赐大乾元寺钞万锭,俾营子钱,供修缮之费,仍升其提点所为总管府,给银印,秩正三品。”(《元史》卷26《仁宗纪》三);
“至治元年二月辛亥,调军三千五百人修上都华严寺。”(《元史》卷27《英宗纪》一);“至治三年二月癸朔,作上都华严寺、八思巴帝师寺及拜住第,役军六千二百人。”(《元史》卷28《英宗纪》二)。“至治三年二月癸亥朔,作上都华严寺、八思巴帝师及拜柱第,役军六千二百人。”(《元史》卷28《英宗纪》二);“英宗嗣位,万几之暇,数尝临幸,谓五方佛像在世祖时,因感异梦而迎至于兹,命于大殿之南,别作前殿以安奉焉,且赐以吴中上腴之田一万亩,使瞻其众。”(黄溍:《上都大龙光华严寺碑》,《金华黄先生文集》卷8);“延祐七年二月已巳,罢上都乾元寺规运总管府。”(《元史》卷27《英宗纪》一);
“泰定二年秋七月癸亥,修大乾元寺。”(《元史》卷29《泰定帝纪》一)《泰定纪》二);“泰定三年秋七月甲寅,幸大乾元寺,敕铸五方佛铜像。”(《元史》卷30《泰定纪》二);
“至正七年三月壬申,遣使修上都大乾元寺。”(《元史》卷41《顺帝纪》四)。
3、大兴佛事活动
元朝的政权在元成宗以后开始走向衰落。由于统治阶级滥行赏赐、大兴佛事、奢侈靡费、财政枯竭和官吏们横征暴敛,中饱私囊,已种下祸根。例如,武宗时一次朝会竟赐钞达三百五十万锭;1318年(延佑五年)书写一套金字佛经就用去赤金三千九百两。帝后每年举办各种佛事多达二百一十六次,每次都耗费数万锭币钞。“至治元年五月丁癸,修佛事于大安阁。”(元史)卷27《英宗纪》一);“至顺三年秋七月乙亥,命僧于铁幡竿修佛事,施金百两、银千两、币帛各五百匹,布二千匹、钞万锭。”(《元史》卷36《文宗纪》五)。
4、僧侣横行不法
“至大元年,上都开元寺西僧强市民薪,民诉诸留守李璧,璧方询问其由,僧已率其党持白梃突入公府,隔案引璧发,椊诸地,捶扑交下,拽之以归,闭诸空室,久乃得脱,奔诉于朝,遇赦以免。”(《元史》卷27《释老传》)。以上说,上都开元寺的僧人们如此有持无恐,竟敢强买百姓的柴薪,当百姓不满将他们告到上都留守李璧那里时,李留守正要询问此事的原由时,僧人已率领一帮人,手拿棍棒,冲入留守衙门,隔着留守大人的公案,抓住他的头发,将他摔倒在地,接着便棍棒齐下,并把李大人拽回寺里,关在一间空屋内。过了很久,留守李璧才逃了出来,向朝廷讲述此事。正巧遇上朝廷大赦,才将此事不予追究。通过这件事足可看出,当时的僧人们是何等嚣张霸道。
元朝的统治者大修寺院、滥作佛事,造成极大的铺张浪费,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财富,而一些喇嘛僧也骄奢淫逸、横行不法,激起民众和统治阶层中一部分人的极大愤慨,史书《金轮千辐》记载:“他(元顺帝妥欢帖木尔)等萨迦派阿难达玛迪为‘供养之喇嘛’、‘当阿难达玛迪保护政教,天下共享太平之时,他终日沉湎于酒色,过着荒淫无耻的生活。’”同时,他还“建清宁殿,外为百花宫环绕殿侧,······又酷嗜天魔舞女,恐宰臣依旧里(理)为言,乃掘地道,盛饰其中,从地道数往就天魔舞女。以昼作夜,外人初不知也。”“又令诸嫔妃百余人,皆受大喜乐佛劫,太仓积粟,尽入女宠家,百官俸则抵支茶纸杂物之类”,可谓腐化之极。上述种种事实说明,元朝的灭亡,除实行民族压迫、民族矛盾加剧;苛捐杂税、民不聊生;横征暴敛,官逼民反等原因外,佛教也给元朝统治者带来许多不利因素。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人民无法忍受压迫和奴役,官逼民反,各地农民纷纷起义。1351年(至正十一年)爆发了大规模的红巾军农民大起义,1368年终于将元朝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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