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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起飞--读新浪博客元原长篇小说《我的草原》

  发表日期:2013年11月24日      作者:张旭     【编辑录入:admin

 

      谨以此文献给赴内蒙草原插队四十六周年

           1967、11、16--2013、11、16)

   博评  黄昏起飞——读新浪博客元原长篇小说《我的草原》                      (上)             

  

   笔者书桌上摆放着草原知青创作的三部文学作品:

   一、《草原启示录》

该书编委会编  布赫题词:草原上的人们永远记着这一代青年

作者:由《征稿启事》发起,从海内外原草原知青投稿数百篇回忆文章中精选而成。该书编委会赞其为:“篇篇幅幅皆有情,句句字字俱真实。”

中国工人出版社于1991年7月出版发行   55.1万字

   二、《狼图腾》

     作者:姜戎    长江文艺出版社2001年4月第一版

                                 2004年4月第11版

                                 2013年4月第133次印刷

                                 51.1万字 印数 308.6万册

   三、《我的草原》

     作者:元原   完稿于2008年 2012年发表电子版

                  笔者获赠电子版打印稿一部三册

                 新浪博客博主我的草原1116发表修改稿

                 六部95章127万字

    笔者拙见:

  《草原启示录》出版于1991年,草原知青平均年龄仅40岁,且稿件来自四面八方,全方位立体交叉地记述了风华正茂、朝气蓬勃般的草原知青生活。它标志着草原知青的“青年时代”。

  《狼图腾》出版于2001年,即距前者整整十年,草原知青平均年龄进入50岁;有道是:“人到中年万事休”,正当“暮气沉沉袭来,闲懒庸庸碌碌”之际,社会却值巨变转型、风云际会之端,金钱崇拜灵魂锈蚀,人欲横流斯文扫地,灯红酒绿靡靡之音,颓废烂浪渐成时尚。此时,草原知青携《狼图腾》横空出世,给世人日陷颓废无为的精神世界注入激昂腾奋苦斗图存的“狼性之血”。很明显,作者原创的冲动来自于陈寅恪:“取塞外野蛮精悍之血,注入中原文化颓废之躯,旧染既除,新机重启,扩大恢张,遂能别创空前之世局。”所谓“输血轮”的“图腾”版。然而,与大学者高深的学术专论截然不同的是,电视剧《沙场点兵》的军人们人手一册,从中看到“虎狼之师”之道;姚明高扬巨人之手持《狼图腾》,以狼道夺关斩旗;深圳一中学塑狼像,施以狼道探胜人道。究其原因,倒是写出《狼图腾批判》一书而震动文坛的龙行键找到了答案。该书开篇即云:在出租车上,我看到一位司机在读《狼图腾》,便问他感觉如何。他回答说:“很难读,但很有道理啊。这年头,人像羊一样没法活啊!”

     《狼图腾》一书,以其宏大叙事的史诗气概,生动有趣的妙笔生花,亲力亲为的传奇经历,奋发图存的人生哲理,受到中外读者的喜爱,被誉为“旷世奇书”而广为传播,以创造出十年印刷113次发行308·6万册的出版史上的奇迹而载入史册。(如把盗版计入,印数恐千万不止。笔者买了两次盗版本,为写本文,于亚马逊网购了一本,应为正版。是为数字来源。)

     令喜爱《狼图腾》的广大读者始料不及的是,《狼图腾》在部分中外评论家笔下,是一部宣扬“弱肉强食”的“法西斯主义”“反动作品。评论家龙行键首先抓住根本不存在所谓“狼之图腾”展开批判,殊不知,小说者流,非人类文化学也!按此类批评家的逻辑,《暴风骤雨》,一定是天气预报了?再:人道、狼道,孰胜、孰劣?这根本就无需论证的伪命题,部分学者们却竟竖起来作旗帜,成为批判《狼图腾.的“口实”。难怪苏东坡曾云:“论画以形似,近与小儿邻。”令人想起俞平伯面对汹涌澎拜的“红学”大潮,讲出是十分冷静的话:“《红楼梦》就是一部小说。”

   《狼图腾》是激愤血脉、弘扬人道之作。它标志着草原知青的“中年时代”。

  《我的草原》发表于2012年,草原知青的平均年龄进入60岁,即人生“花甲之年”。按中国干支周期循环纪年的方法和学说,称六十为甲子或六十花甲子,也用于指称老年人。六十花甲子,昭示着人生完成了生命的一次轮回,走向成熟和完美,所以孔夫子说:“六十而耳顺。”孔夫子似乎在告诫后人,六十岁的花甲之人,经过了人生种种历练,达到心态沉稳平和,善于倾听异议,做人做事的成功机率会更高,以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我的草原》在纪念赴草原插队45周年之际,以煌煌127万字宏篇巨制面世,为中国知青文学史所罕见。

  《我的草原》标志着草原知青的“老年时代”。

黑格尔有一句名言:“密涅瓦猫头鹰在黄昏起飞。”密涅瓦就是罗马神话中的智慧女神,栖落在她身边的猫头鹰是思想和理性的象征。密涅瓦猫头鹰在黄昏起飞就可以看见整个白天所发生的一切,可以追寻其他鸟儿在白天自由翱翔的足迹。黑格尔用密涅瓦的猫头鹰在黄昏中起飞来比喻哲学,意在说明哲学是一种反思活动,是一种沉思的理性。按照黑格尔的说法.“反思”是“对认识的认识”,“对思想的思想”,是思想以自身为对象反过来而思之。如果把“认识”和“思想”比喻为鸟儿在旭日东升或艳阳当空的蓝天中翱翔,“反思”当然就只能是在薄幕降临时悄然起飞。

如果说,草原知青文学的“青年时代”,朝气蓬勃、风华正茂中尚夹青涩稚嫩;“中年时代”,激昂热血、奋发图存中略显锋芒思锐;那么,“老年时代”,在走完一个生命轮回的同时,亦启动理性反思的双翅,于黄昏暮色悠悠云烟中,回首往事,展现白天发生的故事,以平实之心娓娓道来,便是其特色和使命了。

本文试就元原长篇小说《我的草原》进行初步的探讨,以就教于朋友们。

   知青”,早已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一个政治概念。作为知青文学的成员,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首先面对的是对“知青”的最为深刻的洞悉,即在具体可感的形象世界中投注形而上的哲学层面的反思,也就是黑格尔讲的“对认识的认识”、“对思想的思想”。因此,巴尔扎克说:“先成为深刻的哲学家,再成为作家。”。

   在某些人看来,所谓“知青”,就是中华民族历经一场史无前例“浩劫”中诞下的“怪胎”。此言虽有些道理,然后世人们将猜测“怪胎”之人,一定是群魔乱舞、打家劫舍、无法无天、祸国殃民者流。显然,知青作家们责无旁贷的使命便是,还“浩劫怪胎”历史阴影下,共和国一代建设者知青本色。

长篇小说《我的草原》6部、95章、127万字。作者在《前言》中说:

“本书描写的是上世纪六、七十时代,北京知青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前往内蒙古草原插队落户的经历,始于1967年11月,止于1976年5月。本书具有强烈的时代印记,通过对知青在草原的生活和工作的描述,向读者全面介绍了处于二十世纪末叶的内蒙古草原,那时的草原牧民仍然延续着数百年前,古老而又原始的游牧生活和生产方式,展现出他们在极度恶劣的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下,是如何生存与发展的;讴歌了蒙古民族牧民宽广的胸怀,强悍纯朴,勤劳勇敢,不畏艰难的性格,以及对外来人口友好的接纳态度;并以知青的强势融入和真诚的付出,在经过数年的艰苦奋斗之后又默默的离去,揭示出在文革期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演变过程。

如今的内蒙草原,已经告别当年的游牧生活和生产方式,实行定居放牧。虽说这是笔者多年的愿望,也曾为此付出努力,但实际的结果并不完美,只能称为有利有弊,有得有失。社会进步了,生存条件改善了,本无可非议,但草原的特色也由此而丧失殆尽,成百上千,气势磅礴的马群不见了,驰名中外的乌珠穆沁马,早已风光不在;就连守夜护羊的好狗良犬,也难以寻觅;最让人哭笑不得是:一望无垠的大草原,竟被各家各户的铁丝网分割得支离破碎,所谓策马扬鞭,纵横百里的驰骋,亦无从谈起……

因此,本书所叙述的游牧生活和草原上宏大的生产场景,欢娱的跑马活动,以及知青在草原留下的故事,都已成为历史的绝唱。

本书的篇幅较长,故事情节比较平淡,没有过多的引人之处,所描述的故事大部分都是真实的。书中的人物包括知青和牧民以及公社的干部在内,有名有姓的多达70余人,虽然大都带有原形的痕迹,但都是虚构的。书中讲述的知名好马多达20余匹,主人翁的银白马和小红马都是真实存在的,而且对它们的描写并不十分夸张。知青的两条大狗也是真实的,甚至于连它们的名字都没有改变,其中的白狗之死和黄狗追车的故事都是真实可信的。书中涉及的地名是真实可查的,但与现今地图上的标注,已有较大的出入。”

长篇小说作为一种与广大读者联系密切的文体,诚如鲁迅先生所言,它有“纪念碑”般的厚重,有磅礴的气势,有宏大的容量,有让作家尽情地驰骋才情的广阔天地。所以,莫言说:“长度、密度和难度,是长篇小说的标志,也是这伟大文体的尊严。”

知青文学,尤其是知青文学中的长篇小说,其文体,常常受到批评家们的质疑。记得当《狼图腾》名噪华夏时,内蒙古电视台播出专家访谈节目,其中一位文学女教授发言的第一句话就是:《狼图腾》不是小说,因为它的文体不符。

小说之所以冠以“长篇”,不仅是一个字数和篇幅的长度,不是说写到了多少字数以上就是合格的长篇。当然,它更不是一组短篇、中篇的叠加,而是要有相应的生活容量和作品内涵。一般来讲,长篇小说创作手法可分三大类:一类是叙述一个人的成长经历的,将主人公在既定的时间、空间中所发生的故事展现出来,作纵向描述;一类是刻画一组人物群像,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展现其社会时代风貌,可谓横向描述;一类是纵横结合,错综经纬。长篇小说既然要表现“个人成长史”、“社会生活的风俗画”、“历史的风云际会”,就总是要求作品必须拥有足够数量的生活场景和引人入胜的情节。

草原知青有一个绰号“二蒙古”,意思是:不是蒙古族,却是蒙古人。据统计,1967年和1968年中,约有5000-10000名北京“老三届”插队锡盟草原。从中华民族史的角度来看,这是一次堪入史册的文化移动、文化传播和民族融合,其吸收与数十年后释放的文化因子,就能量来说,是无可估量的;尽管当时的历史负面背景相当残酷。如:《我的草原 第五章》描述的“春季接羔”,相当于农业民族的“金秋硕果”。其繁忙劳累,不是过来人,是无法描述之中的过程和感受。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代草原知青,既是草原传统生产方式的终结者,又是其走向现代生产方式的见证者。这就使草原知青作家和文学爱好者承担了双重的责任,来回答草原文化叙事史的期待。

作为长篇小说,《我的草原》具备着相当的纪实性,世人或后人若研究草原文化,从中可找到形象草原、实践草原、历史草原、哲理草原、诗性草原,也可解种种所谓“印象草原”带来的虚浮夸饰。中国知青史会因《我的草原》诞生而添色,老三届奋斗史更仗《我的草原》问世而增彩。

美国政府曾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召集几十个部门数百名各类科学家探讨一个极其司空见惯的概念:“什么是科学?”结论简洁明了:“精确地描述世界。”这一点,《我的草原》是做到了的。所以,除了文学性外,大作还具备了社会科学和草原史文献学的意义。这在历史文学史上是有很多先例的,如:冯梦龙《东周列国志》,即被清文艺批评家蔡元放评为:可使一般读者免除读史书“头岑岑,目森森,直苦海视”之烦恼,而“至童稚皆得读史”之乐。

然而,知青写知青的文学作品,尤其是长篇小说,长期以来,饱受评论家们诟病的首推其“纪实性”,亦即所谓“真人化”的倾向。诚然,按相关文学理论,长篇小说的定义包括:虚构故事、文学性行文、媒介的指定(纸张和印刷)、主旨立意、长篇及史诗架构。这些要素构成长篇小说的文体要素。通俗地说,所谓文体,就是文章穿着的“衣服”。衣服穿错了,则,文之无文,体将焉附?

“虚构性”是小说的本质。捕捉小说人物生活某种先验或者超验的感觉或经历,是小说艺术性高下的标志。也就是说,作家笔下的人物生活越是新鲜、独特、细微、精确、深刻,就越小说化、艺术化。林黛玉、薛宝钗均为曹雪芹笔下虚构出来的人物,所以,她们仅可以怒放的“红楼之花”名世,却无法迈出红楼一步。然而,读者却从林、薛身上看到封建社会无数女性哀怨悲惨的人生命运。究其原因,还要归结到小说家如蜜蜂采蜜般的采撷众多活生生的原型,如鲁迅讲的“一鼻、一嘴、一毛”,合成塑造出自己小说中的人物及其生活。

张利群《文学概论》指出:“现实主义并不意味着对现实生活进行单纯的复写和机械的模仿,而是要求作家必须对纷繁复杂的人物、事件和环境,按照生活本身的内在逻辑进行概括和集中、提炼和加工,选择那些最能揭示生活本质的人和事来创造艺术形象,真实地再现生活。生活中实有的人物事件可以写,生活中可能有而实际尚不存在的人和事同样可以写,只要不违反生活的逻辑。因此,在符合真实的前提下,虚构不但是允许的,而且是现实主义必不可少的艺术表现手段。现实主义重视细节的真实,但不能拘泥于细节的真实。只具有细节的真实,还不是充分的现实主义,只有那些既具有细节的真实,又真实地再现了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的作品,才是真正的、充分的现实主义佳作。”

品读此论,我们得知:现实主义的文学作品往往具有一定的认识价值。因此,重温恩格斯的相关论述是极其有益的。

恩格斯在评价法国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时说:“他在《人间喜剧》里给我们提供了一部法国‘社会’特别是‘上流社会’的卓越的现实主义历史,他用编年史的方法几乎逐年把上升的资产阶级在1816年至1848年这一时期对贵族社会日甚一日的冲击描写出来……在这幅中心图画的四周,他汇集了法国社会的全部历史,我从这里,甚至经济细节方面(如革命以后动产和不动产的重新分配)所学到的东西,也要比从当时所有的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那里学到的全部东西还要多。”

公元281年(西晋太康二年),汲郡(今河南汲县西南)人不准,盗发战国(公元前318-前296年),得竹简数十车,其中有“《穆天子传》五篇,言周穆王(约于公元前976-前922年在位)游行四海,见帝台西王母;图诗一篇,画赞之属也。”(《晋书》)

自《穆天子传》一书出土以来,引起人们的极大兴趣,特别是近代以来,国内外的研究者颇多。据历史学家考证,《穆天子传》源自于西方河宗氏少数民族传说,后被魏国史官整理成书,其内容历史和神话混杂。随着对西周青铜器金文的研究,证明书中许多内容有历史依据,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明朝著名学者、诗人和文艺批评家胡应麟亦称《穆天子传》为:“小说滥觞。”

应该说,《穆天子传》开启了煌煌3000年草原叙事史和历史文学的先河。其后,中外著述家们笔耕纸耘、九译凿空、重舌翻语,叙游纪行、累代不绝。如:丘处机弟子李志常《长春真人西游记》、耶律楚材《西游录》;约翰·普兰诺·加宾尼和威廉·鲁不鲁乞《出使蒙古记》、鄂多立克《东游录》及著名的马可波罗《游记》。

然而,3000年来的草原叙事史的著作家们,从来都是云游草原的匆匆过客,很少有人深入到游牧民族的生活中去,拜牧民为师,以一个草原建设者的身份亲历亲为。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代草原知青中涌现出来的职业的和常常是非职业的作家,他们关于草原的著述,在草原叙事史上,既是3000年来空前的,恐怕亦为绝后的了。

毋庸置疑,草原知青写草原知青生活题材的长篇小说,必然带有自身原型的深深的烙印,这,与文学的虚构性或者格格不入;那位女教授批评得有一定道理;所以,我们的眼光应该转向“非虚构小说”。

非虚构小说这种艺术形式,始于上个世纪的1966年,美国作家杜鲁门·卡波特对他的小说《冷血》,首次提出非虚构小说的概念。由于非虚构小说用真实的故事来表现和暴露当代社会问题,具有其它文学形式难以替代的作用。

非虚构小说的写作,对于作家是极大地挑战,因为,作家必须把事件的真实性和小说的艺术技巧完美地结合起来。巴尔扎克说:“小说是一个民族的秘史。”在非虚构小说作家笔下,小说是活的历史。历史学家往往以规律、事实、证据示人,信奉“当人们沉默的时候,石头开始说话。”而非虚构小说的作家,却要采取种种语言艺术手段,激活那曾经发生或业已成为历史的生活中最生动活泼、最有血有肉的生活场景;否则,读者对作品的信任感一旦丧失,小说的意义也就荡然无存了。

《我的草原》继承了3000年来草原叙事史中历史文学的优良传统的同时,运用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现代文学创作方法,原生态式地把握住草原知青的发生、发展、衰落、结束的完整历史过程,挖崛其中的生活积淀和理性思维,塑造出以草原知青汪逸尘为中心的草原上的人们的艺术群像,并针对当代中国社会种种金钱腐蚀下的人欲之矛,施以反讽之盾。 

反讽,是小说的基调。小说的反讽基调,是通过黑格尔所说的“认识的认识”、“思想的思想”,即“反思”来体现出来的。当然,小说不是哲学著作,它的反思是通过小说主人公来“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恩格斯语)的。所以,托尔斯泰说:“认识我们的生活,就意味着认识我们自己。”

  《我的草原》倾力塑造了小说男主人公汪轶尘的艺术形象。

   汪轶尘自1967年11月插队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旗额仁高毕公社阿拉善宝力格大队,至1975年5月泪别草原,将近九年的牧区生活锤炼,完整地实践了牧区生产劳动的方方面面,从北京来的高中生最终成长为干练的草原新牧民。毫无疑问,汪轶尘的生活原型,就是作者自己。

    巴金先生说过:“文学的最高境界是无技巧。”《我的草原》的叙述风格是平淡沉稳中娓娓道来,然而,写实记事里却往往妙笔生花,令读者沉浸在故事的展开和主人公的命运中,而感觉不到作者的写作技巧。当年,很多草原男知青确实如汪轶尘般地过着苦行僧式的生活。

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草原知青,汪轶尘在近九年的牧区生活中既没有干出任何“惊天动地”的事业,更没有出席过什么“出人头地”的代表大会;小说作者选取的是一个平平常常、勤勤恳恳、埋头苦干、虚心求教的视角来塑造男主人公,这从为他起的名字也充分地显示出来。汪轶尘乃“忘掉凡间一尘”也,随风飘落草原,又随风飘归城市。汪轶尘的不寻常处,常常是在作者对牧区生产、生活细微末节的描述中,尤其是那些业已成为绝响的游牧生产技能的令人眼花缭乱、出神入化的“表演”中“闪亮登场”。如此而已。

 

                                  (待续)

 

    

      谨以此文献给赴内蒙古草原插队四十六周年

           1967、11、16--2013、11、16)

   博评

                          

                    黄昏起飞

        --新浪博客元原长篇小说《我的草原》    

                        (中)              张旭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平平常常的草原知青,竟衣冠不整地孤身闯进罕见的特大暴风雪,历经生死搏斗,不但保护了知青负责的羊群,还九死一生地侥幸生还,成为1700万知青大军中的“活烈士”之一。

安童生笔下那个可爱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在濒临冻死时,突然感到回到了奶奶那温暖的怀抱;据说,温暖舒畅--是被冻死的人的最后感受。是的,濒临冻死而死之人,永远无法述说那生死瞬间的感受了;只有濒临冻死而侥幸生还的人,才可能向世人述说那死而后生的感受。《我的草原》的作者,凭着亲身历险生还的真人真事,以小说男主人公汪轶尘之口述说出来:

天空忽明忽暗,似乎有种奇异的光彩在风雪的空隙中闪耀,若有若无,若隐若现。汪轶尘忽然觉得自己像是进入到美妙的童话世界,看到的竟是一位美丽的身影,她披着五彩的光环,在漫天飞舞的暴风雪中翩翩起舞,那宽大的长袖与雪花渐渐的融为一体,虽然看不清那仙女的模样,但美丽的容貌与姣好的身材,很像是队内的某位女知青,到底是谁呢,一时又想不出。空中的仙女在飞快地转动,无数的雪花在舞姿的带动下,越舞越多,越飞越急,终于形成铺天盖地,席卷一切的气势。”(第十七章)

如果一味地沉浸在这美丽的幻觉中,汪轶尘将舒舒服服地沉睡过去,必冻死无疑。此时,一个低沉而严厉的声音声音,一个今天可能在某些人眼中一钱不值的信念,把汪轶尘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突然,空中发出一个低沉声音:你死了,倒是好说,也没什么可惜的,但是,你的羊群让谁去管呢?

汪轶尘像是被人当头猛击一棒,这才如梦方醒,神质也清醒了些。是啊,我的羊群呢?我死了,仍然保不住羊群,反而会前功尽弃,成为千古憾事。为了这群羊,我已经付出这么大的努力,只要坚持下去就能胜利,决不能死,死了就是逃兵,一定要善始善终,要保住知青的这群羊。”

当战胜了死神,保住了知青羊群,在回归营盘的路上,遇到前来救助的牧民时,土生土长的草原牧民竟被汪轶尘的装束惊得目瞪口呆:

“汪轶尘开始修整身上的装束,蒙古袍子变得硬邦邦的,从里到外都像是贴着冰层,同羊的身体一样也冻成厚厚的铠甲;用手一摸,脸上都是湿乎乎的,冰霜几乎包住整个脸宠,眉毛上、胡茬上、眼镜上以及紧贴着脸颊的帽沿和帽耳上到处都是冰渣;帽耳的绳结上冻出的冰块像是又大了些,已经有拳头大小,与下巴紧紧地贴在一些;脖颈的一圈都冻得生疼,前胸的绒衣和领子早已结成冰块,冻为一体,稍一转动,衣领就会发出“咔、咔”的响声;再看看自己的双手,像是在水中泡过的一样,左手的无名指和食指冻出一串串的水泡,双脚更是疼痛难忍。

汪轶尘把脸上的冰渣抹了抹,但冻得非常结实,十有八九都处理不了,挂在下巴上的冰块更是毫无办法,只好先不去管它。”(第十八章)

可能是为了廻避某种嫌猜吧,作者在总述自己的这段“死亡之旅”时,显得有些轻描淡写:

“屈指算来,赤手空拳、衣衫不整的汪轶尘,用徒步行走的方式阻止羊群的溃散,与罕见的白毛风搏斗了整整十一个小时,走出十几里地,用自身的力量战胜暴风雪,既保住集体的羊群,也保住个人的小命。”

但是,紧接着的一句话,却使所有的读者触目惊心:

“这场大风雪,全旗共冻死五个人,最惨的是一名女知青,就死在离自己的蒙古包只有几十米远的地方。”

至此,我们才恍然大悟,《我的草原》之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的三、四万文字,是用作者的生命换来的啊!

汪轶尘的“死亡之旅”,与举世闻名的“草原英雄小姐妹”的感人事迹,几乎一模一样。不一样的是,后者得到当时所能得到的一切功勋荣誉及政府嘉奖;而汪轶尘侥幸生还后,《我的草原》的作者是这样描述的:

“汪轶尘真的上不去马了,只好牵着银白马一瘸一拐地走到最近一处牧民家的浩特,乡亲们用惊奇的目光审视着他,谁也不敢相信一名知青能这样坚持下来,一句接着一句“可怜”,“可怜”地讲个不停,又忙着把他下巴上的冰块处理掉,然后就让他躺下休息。汪轶尘在牧民家中躺了一会儿,吃了些东西,烤了烤身上的绒衣,稍事休整后,又借了条腰带,穿好得勒,重新走出蒙古包,奋力跨上银白马,找到自己的羊群,继续从事放牧的生涯。”

其后,汪轶尘遵从牧业大队领导的安排,从事过诸如:二线巡逻、脱坯盖房、搭棚围圈、驾驶铁牛等等工作,除了因戴眼镜不适合当马倌外,几乎牧区所有的活计都干过。无论对领导安排在任何岗位,他都踏踏实实,埋头苦干,勤奋忘我,于平平常常、普普通通中闪烁着理想与智慧之光。

知青作家林小仲说:“老三届是新中国历史上传奇的一代。”

知青作家晓剑更进一步阐述说:

“有过知青经历的一代人是在一个新政府建立伊始被精心而又严厉的培养过的。顽强、勇敢、集体主义、服从原则和自我牺牲贯穿于他们青少年时期的生活中,在后来的岁月里,他们经受了正常年月一个人一生都难以经历的社会动荡和人生变化,特殊的环境又磨练出了他们惊人的毅力。这种毅力不仅仅是吃苦耐劳,更是一种经得起打击甚至摧残的精神,一种处于恶劣仍然奋发向上的意志。他们的最大特点是非凡年代所铸造出来的韧劲十足的性格和群体凝聚力,他们最大的优势是亲身感受了中国底层社会生活的艰辛与矛盾,从而使他们最了解真正中国国情,这一切成为有过知青经历的一代人独有的财富。”

几年前,笔者接待过回国探亲的知青的女儿。她正在美国撰写社会学博士论文,告知:导师嘱其回到祖国后,要访问100名知青,了解他们在想什么、说什么;她说:在美国,有着一大批专门研究中国知青的专家学者。笔者当时有些纳闷:研究知青?

直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后,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履历曝光,世人同笔者一样地发现,其中大多数人都有着知青的经历。

如果,我们将前述二位知青作家的话语概括为:“知青基因”,那么,积淀着如此深厚的“知青基因”的众多党和国家领导人,主持中国巨轮航向何方,真的是不言而喻的。

难怪美国的政治家们、专家学者们如此关心“知青”了。

感谢生活,因为它让《我的草原》作者基本健康抖擞地活在当下,并积八年之力,为我们、为世界奉献出“史记”般的鸿篇巨制,并以“太史公曰”的笔调,道出汪轶尘--1700万知青中的“活烈士”之一的“知青基因”心曲:

 “ 这场大风雪,给汪轶尘留下刻骨铭心的记忆,同时也赐予他日后能战胜一切困难的勇气和毅力,使他在青年时期就领悟到生与死的感受,就此探得人生真正的含意,只有拼搏才能战胜困难,只有奋斗才能换取生命。”(第十八章)

   巴尔扎克在《“人间喜剧”前言》中说:“不仅仅是人物,就是生活上的主要事件,也要用典型表达出来。有在种种式式的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处境、有典型的阶段,而这就是我刻意追求的一种准确。”正是在对以巴尔扎克为代表的十九世纪一批著名小说家的创作进行深入研究之后,恩格斯才把典型化原则和现实主义精辟地概括为:“据我看来,现实主义的意思是,除细节的真实外,还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

   汪轶尘既是草原知青的典型人物,是1700万知青的典型人物。

   正是汪轶尘为代表的,经过“死亡之旅”历练的一代“活烈士”,十年后返回城市,继承和发扬伟人“任重而道远”的遗训,投入到中华民族的改革开放大业,经30年艰苦卓绝的努力奋斗,亲手把因“文革”而濒临崩溃破产的祖国建设成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

   “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曹丕)汪轶尘,作为草原知青典型人物的成功塑造,是《我的草原》作者杰出的永不磨灭的贡献。

   《我的草原》作者把侥幸生留给了知青,却把死亡的主题留给了草原知青视为珍宝的马和狗。

《我的草原》从天、地、人、马、狗五个维度,交织成绚丽多彩的草原叙事史诗。总体上看,草原知青,尤其是插队知青的文学作品中,没有所谓“伤痕文学”的悲惨控诉,及鞭笞生活的愤青揭露。草原知青的文学作品,处处洋溢着对牧民的朴实勤劳善良坚韧的美好品格的赞美,和关于草原天高地厚辽阔无边的场景的陶醉。所以,草原知青及其中产生的作家们,从来对于自己的草原插队经历充满着情谊无限的热爱、认同和留恋。

《我的草原》作者将上述热爱、认同和留恋,不但表达在与牧民亲如一家的亲情中,更传奇般的附丽在知情视同珍宝的骏马壮狗身上。

    伟人说:“人是要有点精神的。”拜读《圣母归天》一章,感慨之余,深深地叹道:“马也是要有点精神的。”作为非虚构小说,作者笔下描述的既是大草原原生态生活生产方式终结期的“史记”,又是从始至终长达近九年的草原知青“史记”;另外,还有浓墨重彩的一笔,就是大草原蒙古马的“史记”。最初,作者将自己的长篇小说定名为《我的草原我的马》,笔者提出两条建议:一、当时正在播出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故要避免攀附之嫌;二、长篇小说的题目不一定长,叠床架屋更有啰嗦之嫌;如:《静静的顿河》就比《静静的顿河的哥萨克》要好。作者采纳了笔者的拙见,定名为《我的草原》。读毕本章,不禁汗颜心颤,仿佛“罗锅青白马”奔来扬蹄相向,似乎在问罪:“我们以生命保护了马群,保护了知青,但你却建议删掉-我的马!凭什么?”《我的草原》小说中,对于马的描述,为草原叙述史罕见之作,笔者向“罗锅青白马”忏悔并请求原谅之余,旧话重提,小说题目如何定?建议作者听听读者诸君的意见吧。

    古人云:“一言而定天下者,圣人也。”,那么,一命而保马群和知青之骒马者,“圣母”也。作者依此名本章,并采用《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中“先抑后扬”的文学手法,其笔下的“罗锅青白马”本为“罗锅青白马只是马群当中一匹又瘦、又弱,外表极为普通,而且还是比较难看的马”,显然,她是一匹不受人待见的“丑马”。然而,在马群和知青生死命悬一线之际,“丑马”却自告奋勇,不辱使命,谱写出“马之赞歌”。因为,董天达是在套马杆被拉动时,才知道既年迈又瘦弱的”丑马“的到来;随后是五个小时的拼搏,并倒在最后一刻;所以,她的牺牲才如此壮烈感人。

   蒙古族学者阿尔丁夫曾撰文说:蒙古人”马祭“之俗,即将白色母马献给神,因为,白色母马的灵魂可作为同祖先、天神交往的使者。由此可见,“罗锅青白马”舍命救主绝不是偶然所为。此类壮举,似于蒙古人远古史上屡有发生,所以,蒙古人视白色母马为原生态图腾之一。中华民族是龙的传人,蛇是龙的原型,今年是蛇年,于是有学者说蛇的传人云云。《周礼》:“马八尺以上为龙。”阿尔丁夫的研究证明:“马是龙的原型。”拜读本章,笔者遐想,明年是马年了,会有学者出来说我们是马的传人了吧?如是所闻,当告慰“罗锅青白马”在天之灵。

    在第四十一章,家元兄写了《圣母归天》,述为了挽救马群,老母马以身殉职。如果说,《圣母归天》一章,作者完成了人对马的叙述描述,那么,《白狗升天》一章,作者竟直接把视角深入到白狗的心理活动,将其精神世界升华到“真、善、美”的境界,使读者读之(白狗)若人。作者把白狗的行为和心理活动完全当做一个活生生的高尚的“人”来描述叙述:

(为了方便未读原著的读者,笔者将大段地引用原著。已读原著者,可略。)

“自从去年深秋,汪轶尘骑高自强的小花马被摔伤以后,羊群就只能交出去,由于伤势不轻,生活无法自理,巴根阿玛就赶着牛车把他接到自己家中调养,匹格和契卡也一同去了二组,由于两条大狗下夜的能力极强,打斗又特别厉害,很快就站住脚。汪轶尘在阿玛家住了几天,已经想到今后很可能再也没有放羊的机会了,同时知道两条大狗是舍不得离开羊群的,就决心按过去的想法,把它俩分别留在巴根阿玛和尼玛额吉家中。因此,当尼玛额吉家的牛车前来接汪轶尘去养伤时,就把契卡留在阿玛家中,带着匹格前往额吉家。汪轶尘在尼玛额吉家住了几天之后,感觉胳膊有好转的迹象,看到牧业组正在准备搬家,就提出要把自己的蒙古包从四组搬到队部,到那儿去养伤过冬,大家听后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得同意他的要求。临走以前汪轶尘一再对匹格讲,让它在额吉家安心过日子,好好的给羊群守夜,一旦有机会就来看它,然后就把匹格拴在额吉家,坐上牛车去了四组。分手前,汪轶尘见匹格老老实实地望着自己,虽然两眼含满泪水,但知道它已经明白要与主人分开,心中感到十分困惑,又对它说:“虽然我是你的最后一个主人,但是把你留在额吉家也是没有办法,假如跟我到队部去住,到了那儿既没有羊群,也没有什么可玩的,还不如留在额吉家跟羊群做伴的好,所以我们只能就此分手。”说罢就坐上牛车头也不回地走了。

   牛车起动以后,汪轶尘听到匹格在身后发出低鸣的吼声,像是伤心的孩子在低声哭泣,感到心如刀绞,悲痛无比,再也无法忍受与匹格分离的煎熬,只能失声痛哭,泪流不止。”

人们普遍认为狗的智力,大约相当于人类三岁小孩。《我的草原》作者下一段文字描述,似乎在告诉世人,狗的智力和感情被大大地低估了:

“匹格来到队部刚刚走到办公室门前,就隐隐约约嗅到有主人的气息,兴奋之后认定是主人以前留下的,有主人的气息,真是太好了,就决定要在那儿静守一天,或许能见到主人。匹格围着队部的房屋和周围的蒙古包走来走去,在一个包前嗅到另一位熟人的气味,便信心倍加。下午,匹格在小学校门前遇到知青郝岩松,知道他是主人的朋友,便跟着他不肯离去。郝岩松已经听说匹格在四处寻找汪轶尘,就摸着它的头说:‘还是先回家吧,过半个月你的主人就能回来,到时候会去看你的。’

匹格友善的望着郝岩松,像是明白他的意思,心情渐渐平静下来,默默的走到队部门前趴在地上,享受主人留下的气息,直到太阳以前才离开。十天以后,也就是1975年的8月13日,此时的汪轶尘正在锡林浩特召开的知青代表大会上忙碌,而身在几百公里以外的白狗匹格,却在日日夜夜的思念他。

一早起来,天空就布满乌云,随后听到从远处传来阵阵低沉的雷声,像是要下雨的样子。匹格的情绪随着天气的变化显得更加焦虑,上次在队部见到郝岩松并听从他的劝告,回到家中安静的等了十来天,仍然没有见到主人归来,此时感到十分不安,像是受到欺骗,心想又过了这么多天,说什么也该行动了。

这些天,匹格每天想的都是曾经陪伴它长大的主人和以往的过的日子。最初的印象是蒙古包里的人特别多,天天都很热闹,大家都在轮班陪它和契卡玩耍,吃的东西特别多,才把它养得这么壮。到后来不知为什么包里的人在渐渐消失,到后来只剩下现在这位主人。近几年的日子,蒙古包的人虽然还在减少,但日子过得却很愉快,那一回因为受到半大孩子的多次挑衅,险些把对方咬伤。事后知道惹下大祸,正在不知如何是好,主人便把它带进深山,告诉它一旦有事就跑到这儿来躲一躲。当天回到住所,果然有人前来追杀,虽说把主人急得不行,但也没有办法,追赶它的家伙在极近的距离开了一枪,竟然没能打中,但也把它吓得够呛,只能按照主人的吩咐跑进山中躲藏,后半夜觉得仍然不妥,就又往北跑出十几里地。那边的山中特别安静什么也没有,连吃的东西也找不到,一时又不敢回家,几天后就饿得难以忍受。有一天,突然听到主人在远处呼喊,便在深夜跑回羊群,主人很快找过来,与它报头痛哭,随后又连夜回去做了吃的东西送来,从此以后,再也没有惹过麻烦,和主人一起过相依为命的日子。

记得那次的打猎最有意思,一大早同和契卡一起随着主人就出发了,先追了一会儿狼,又咬死一只兔子,然后发现狐狸的气味,最初在瞄着脚印走,后来发现踪迹就在全力追赶。前面的狐狸虽然跑得特别快,但没有长劲,一口气从山里向南追出十几里地,在进入诺尔以后,狐狸就再也跑不动了。不过,那个家伙非常狡猾,几次把它和契卡给甩掉,幸亏主人有办法,又一次次的重新找到目标,最后过了把瘾,让它和契卡把狐狸给咬住,胜利之后的喜悦至今也难以忘怀。

日子过得好好的,但不知为什么,在第二年的深秋,主人突然提出要和自己分开,看样子主人像是受了伤,不能继续放羊,只得把契卡留在阿玛家,让它住在额吉家。时间过得真快,几个月过去,主人的伤势怎么样了,自己也无从知道,只要能见主人一眼,也就心满意足了,假如今后仍然找不到主人,就说明最后一位主人也离开了这里,所有的主人都走了,活在世上还有什么意思?

   匹格越想越觉得不是滋味,更加坚定要去寻找主人的决心,假如还找不到也就没有活下去的意思了。此时,整个天空都变得暗淡无光,一块块乌云正从背面的山头朝这边压来,匹格却不管那么多,执意要去寻找主人,便一意孤行的迎着黑云向北面的山坡走去。”

    当雷电将危及牧民的生命时,白狗义无反顾地冲出蒙古包,啸迎夺自己狗命的雷公电母,实乃荆轲之举:

匹格看准一个闪电刚刚落地,就抓紧时机一头冲进蒙古包,随后坐在额吉的身边,惊魂未定的倾听外面的声音,大家都想这下应该没事了。刚刚过去几秒中,突然“轰隆”一声巨响震动天地,只见蒙古包在猛烈地抖动,包顶的灰尘纷纷落下,像是有人在用棒子敲打包顶。不好,是雷电击中的是蒙古包,大家还没缓过劲来,第二个雷又打在包上,朝格图吓得脸色更变,高声说:“不好了,雷电是冲着白狗来的。”

雷电果然是冲匹格来的,从科学的角度分析是因为白狗的皮毛质量特别好,导电的性能极强,所以雷电就追着它打,也算有些道理,但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匹格在进入绝缘的蒙古包后,雷电还在追着打就有些难以理解。

此时的白狗却是心知肚明,感到雷电很不正常,完全是冲自己来的,分明是在对它说:你在人间的任务已经完成,应该重回上天。匹格想:还未见到主人最后一面,不能现在就回去。但雷电在却在强硬地说:你的主人很快就要走了,还是回来吧。雷电再次击中蒙古包,匹格想自己再不走,额吉和蒙古包都会受到牵连,连主人也找不到,可能是该走了,便狠了狠心,毫不畏惧的从额吉身旁站起身,只见它的两眼冒出闪电般的火花,尾巴高高的跷起,大义凛然地朝门口走去,转眼间就撞开包门吼叫着冲出蒙古包,额吉这才缓过神来,在它身后高喊:“匹格,快回来,不能出去。”

匹格冲出蒙古包,冒着豆大的雨点向西边的开阔地跑去,身后一串串的闪电在追着它不断落向地面,雨虽然下得不大,但雷声却此起彼落,响个不停……

匹格的吼声在暴雨中渐渐消失……”

匹格--大白狗可能得到神示,更可能以一己之死换来牧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总之,这一超群绝世的壮狗惨烈的结局比起今天一些人的行径更具人性。

小说主人公汪轶尘完全按照知心良友的礼节办理了它的后事:

“匹格巨大的身躯竟然完整无损,身下压倒一片绿草,四周直立的草与它侧卧的身体一般高矮,如果不仔细的寻找,所在的位置并不是很容易就能发现的。匹格的身体显得依旧雄壮,灰白色的皮毛显得有些发黄,被雨水淋过之后一块块的粘结在一起,已失去往日的光泽,背上的皮毛像是有被烧焦的痕迹,说它被雷击而亡,应该没有疑问,却又不是特别的像。匹格面部的状况与平时几乎没有改变,说明它死的时候并不痛苦。汪轶尘站在原地望着匹格的遗体发呆,然后又围着它转了一圈,想到它以往在见到自己的时候都要扑在身上的场面,不禁热泪盈眶,随后失声地说:“匹格啊,是我害得你亡命天涯,四处游荡,最终也没能找到我,就这样离我而去,让我如何向你交待啊?这都是我不好,如今只能把你葬于此地,让你长眠不起,才能让我稍得安宁。”

说罢,汪轶尘走到匹格身边开始用铁锨挖坑,奇怪的是匹格的遗体竟然没有腐烂的迹象,虽然已经过去一周的时间,却没有腐蚀的气味,因此,它既没有受到山鹰的侵害,也没有狼来骚扰。汪轶尘想,这更加说明匹格是来自上天的狗,是上天让天它回去的,而且上天一直在护卫它,让我回来为它下葬。

草原的土质异常松软,没用多会儿时间,汪轶尘就挖出一个两尺来深,一米多长,半米来宽的方坑,然后把匹格巨大的遗体放入坑内,最后又看了看它,见它卧得还算舒坦,才把挖出的土慢慢填上,随后又在上面堆起长方型的土包。

汪轶尘埋好匹格,感到双腿发软,便跪在土堆前失声痛哭:“匹格啊,是我对不住你,让你这么早就长眠于此,随说是上天召你回去的,也是我做得不对。”随后在回想与匹格一起度过的日子,想到它生龙活虎的神态,想起它对众多知青的感情,就哭着说:“你是为知青来,又是为知青的离去而走的,我们这些知青都对不起你,大家都一个个的甩手而去,在临走以前连看也不看你一眼,到现在恐怕早就把你忘到九霄云外,我们对不起你呀!”然后深深地叹了口气,又接着说:“人活一世,把别人的好处,别人的恩情忘得一干二净,还有什么意思,而你却不同,你对知青的感情比山还高,比水还深,只要是知青,你就对他们好,就要保护他们,你目送着一个个知青的离去,虽然不解,虽然惆怅,但你的心却永远不变,永远都在思念养过你,爱过你的知青,当你发现最后一位主人也不知去向时,就在一次次的寻找,直到认为他已离去,才毅然决然的投入闪电雷霆之中。

‘匹格啊,你为知青而生,为知青而死,我只能在这里,替所有曾经与你相处的知青为你下跪,希望能得到你的谅解,祝你魂归天堂。’

汪轶尘哭诉之后仍旧长跪不起,又仰天长叹,高声念道:‘白狗升天,气数已尽,天不留我,何敢独存……看来,早晚也是走,走的时间不会太长了……’

随后,才慢慢站起,面对葬在地下的匹格,盘膝而坐,一句皆无。

汪轶尘守着匹格,坐了很长的时间,才起身离去。

当晚,汪轶尘回到住处,流着热泪写下‘白狗祭’:

天有骄子,来到草原,化身白狗,陪伴知青。幼时调皮,憨态可掬,取名匹格,贴切无比;稍长显壮,初露锋芒,敢执牛耳,敢与狼斗。再长渐成,身长三尺,体如小牛,威武雄壮,力大无比,声如洪钟,尊为白熊。全队境内,方圆百里,斗狗战狼,从无对手;斩将夺关,所向披靡,远近闻名,霸业铸成,草原称雄,名符其实。神奇白狗,更爱畜群,下夜高手,狼群难侵,有其护羊,能保四方,左邻右舍,皆大欢喜,偶遇风险,转危为安,受人爱戴,赞不绝口。转世白狗,来伴知青,鼎盛时期,友人成群,后见衰退,渐走渐离,虽感疑惑,忠心不逾,为寻主人,心力交瘁,气数将近,终回天庭。吾虽不才,尚留草原,与其相伴,共存六载,爱其凶猛,喜其仁厚,独见其归,痛不欲生,白狗升天,吾亦难留,立此存照,今生不忘。”

   《白狗祭》,为草原叙述史增添了华彩奇文,令后世作家再也不敢向笔下的坏人吼道:“拿你狗命来!”前年,草原知青向自己的第二故乡献上了重达二十五吨的石玉雕塑马,安放在白音山下,乃林郭勒河畔;今天,读罢《白狗升天》,一座上铭《白狗祭》的石玉雕塑白狗屹立起来--在草原知青心中。

 

                                  (待续)

 

 

   

      谨以此文献给赴内蒙古草原插队四十六周年

            1967、11、16--2013、11、16)

   博评

                          

                    黄昏起飞

        --新浪博客元原长篇小说《我的草原》    

                        (下)               张旭

 

    文学乃人学,爱情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当一颗大树的种子飘然落到大地的怀抱,那一刻,就始为发生学意义上的成长历程。爱情发生学亦同此道理。草原知青到了谈情说爱的季节,那颗朦胧的爱情种子是如何发生的?

   相比较而言《我的草原》的女主人公纪敏的文学形象比较单薄。这可能与作者当时与女生接触不多、了解有限不无关系。然而,在作者笔下,汪轶尘与纪敏的爱情故事却好事连连,一波三折,既如乃林河般九曲八湾,水面无痕;又似三春雪花纷扬旋旎,晶莹玉洁;无奈最终缘尽草原,丝连藕断。文学的艺术之光,往往在爱情故事中展现辉煌。《我的草原》亦如是。  

  汪轶尘的原型不仅是作者本人,更是作者心目中理想化的草原男知青的典型形象,必然带有那个时代“灵魂深处爆发革命”的“苦行僧似的生活烙印。如;即便近在咫尺,却从不到女生的蒙古包“串包”;暴风雪中护羊保畜成为与纪敏接触的初次媒介;二线巡逻,远离集体,纪敏不远百里送信探班,连读者都可以感到“雏大将鸣,花开送香”之时,没想到纪敏下得马来,连蒙古包也没得进,言简意赅,转身上马,迅速消失在草原深处。

《我的草原》作者笔下,汪、纪之间的爱情之花从来没有怒放过。正当人们大失所望的时候,一枝“丘比特”之箭离弦而出--那是一颗“红皮子弹”。

《我的草原》作者笔下的“汪纪爱情”的萌发,气氛充满着“火药味”:

“自1969年开始,中蒙边境的形势就在日趋紧张,处在边境地区的知青不仅要努力完成建设边疆的工作,而且要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直接参与和投入到保卫边疆的任务中。因此,每位知青都要做好投入边境战争的思想准备。为此,树立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用鲜血和生命保卫祖国,保卫边疆的思想,也成为知青将要面临的重大课题。”

                                        (第二十六章)

风云突变,狼烟欲起,边陲一线,首当其冲。汪轶尘全身的每一根神经紧绷张烈,枕戈待旦,随时准备着为保卫祖国的神圣领土而牺牲生命。他没有料到,此时此地,爱情悄悄地来到了:

   “汪轶尘心想,坏了,一句话没注意就把人家给气着了。但纪敏并没有继续发作,只见她稍稍犹豫片刻,忽然转过脸朝身后的两个蒙古包望了望,见四周没有任何动静,到处都是静悄悄的,连个人影也没有,就从上衣的口袋里拿出一个红色的东西递给汪轶尘,说:“这是我在离开北京时,一个同学送给我的,现在把它留给你吧。”

汪轶尘见纪敏手中拿的是个32开的,对折的红色的塑料封皮,看样子显得已经比较陈旧,而且被压出一些皱折,看得出是个空的塑料封皮,里面并没有日记本。汪轶尘下意识的接在手中打开一看,只见里面是一粒 7.62毫米的金黄色的子弹,在子弹的上下两端各被一根细细的红线系在红色的书皮上,在阳光的直射下放射出金色的光芒。汪轶尘呆呆地望着托在手中的红皮子弹,一时间竟愣住了,心想:这个创意太棒了,这才叫独出心裁,应该说是一件极有意义的纪念品。但纪敏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纪念品留给自己呢?更不知道此时此刻该对她说些什么。

“要是遇到打仗,你就用它去消灭敌人吧。”还没等汪轶尘回过神来,纪敏已经讲完第二句话,然后就转回身朝女知青的蒙古包走去。

汪轶尘手中拿着红皮子弹,呆若木鸡的不知在想什么,总觉得手中的东西沉掂掂的。这可不是一粒普通的子弹,他不得不佩服纪敏的同学居然能想出如此具有含义的纪念品,第一,可以用它去消灭和打击敌人,第二,希望她的主人能在草原扎根到底,第三……纪敏为什么要把这个寓意深远的红皮子弹,转送给自己呢?来到草原的这几年,两人之间从未有过任何交往,最多的接触是在上次和泥时才开始讲话的。但汪轶尘能够确定是,纪敏一定是在经过深思熟虑和认真的选择之后,才决定在离开草原之前,特意把这件东西交给自己的,而且她的态度也是非常友好和极为真诚的……

不管为什么会选择自己,汪轶尘还是决定要认真的把这件珍贵的纪念品收藏好,一旦打起仗来,就要像她的主人讲过的那样:用它来消灭和打击敌人。

汪轶尘朝两个蒙古包及四外扫视一遍,见纪敏已经从容地走进蒙古包,可以确定没有人看到刚才发生的事情,就小心地把红皮子弹折好放进上衣的口袋。”

窈窕淑女般的纪敏,奉调到锡盟文工团任舞蹈演员。这对于草原女知青来说是多么难得的机会啊!然而,纪敏却在临行时,私下面对汪轶尘,且一再表白“回来”--回到汪轶尘身边来,并以爱情信物相赠--红皮子弹。

一个心眼儿“战备”的“活烈士”汪轶尘竟“目瞪口呆”。

一句爱情的宣言竟是“要是遇到打仗,你就用它去消灭敌人吧。”

如此恋爱如此情,在今人看来,可能是荒诞无稽的,只有那个时代走过来的人,方可心领神会。

博友、词作家、曾经的草原知青山海关,读过本章后,激情澎拜,感慨系之,赋词相赠。特录如下:

                 《贺新郎 动荡》
          ——读《我的草原》第二十六章《红皮子弹》
  策激酬劳共,各需求、更各私衷,一时难奉。年内三生回城踵,莫怪他人萌动。拓沃野、开修地垅,颗粒无收忧烦重。定居房、苫背艰辛冗,休懈怠、齐圆梦。   偏逢屋漏苍天弄,调良才、风斜雨疾,益掀波涌。暗自寻思暗自痛,缄语埋头奋勇,汗还暴、忡情谁懂?
旧约前盟今又用,赠珍藏、却诱春心纵。当不负,玉娃宠。

数月后,纪敏果然如约而归。于是,汪、纪共同上演了一幕“夫妻双双把家还”样的《佳人护送》。(第三十五章)

现代车展上,香车美女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佳人护送》一章,亦成为小说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蒙古民族为“马上民族”,草原知青当为“马上知青”。草原知青的爱情喜剧自然而然地成为“马上爱情”。

身为生个子的小红马,第一次离开母亲的呵护,在汪轶尘的调教下,深一脚浅一脚地踏进生活,本身十分有趣;作者别出心裁地拉来佳人相送,亦象征着草原知青的爱情生活也如小红马般地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生活。小红马与佳人纪敏两条线交织并行,一个马娇小嫩驹驮着男知青,一个马威武高大骑着女知青,看似不和谐中却唱起爱情之歌的序曲。

《我的草原》进入“第五十三章”时,作者采取了双线齐发的“二重唱”的笔法。

用文字描述草原赛马的全过程,在草原叙述史上并不多见,而把这一过程的每一个细节成功地进行非艺术性的描述,本章要进入草原叙史的第一方阵了。赛马全程仅三里地,大约十五分钟即可跑到,笔者算了一下,基本上与读者阅读本章关于赛马全程的时间一样。也就是说,者的笔力没有丢掉赛马的任何一个细节,堪称文学奇事。更奇的是,草原知青把谈恋爱的战场搬到了挥鞭扬蹄、风驰电掣的马背上;马蹄踏地的雷鸣衬托的却为爱情的浅吟低唱,赛马场排山倒海气势如虹难敌小河淌水般地初恋燕语。把赛马与恋爱这两个毫不相干的事纠缠在一起,只有文学才可承担起如此奇特的使命。马克思说:“真正的爱情表现在恋人对他的偶像采取含蓄、谦恭甚至羞涩的态度,而绝不是表现在随意流露热情和过早亲昵。”本章乃至全书中,汪与纪的恋爱,从来没有过卿卿我我的场面,但处处又暴露着两人相恋的蛛丝马迹。如同生活中而不是专业的赛马早已在牧人绝迹一样,汪纪共同谱写的纯洁的恋歌,亦以成为当今社会的绝唱。

本来,群马奔腾,马蹄哒哒,轰鸣震天的赛马过程中,是听不到人声说话的,尤其是“悄悄话”,然而,《我的草原》作者却“听”到了:

纪敏问:“绕的路多吗?”

汪轶尘说:“比从上面过,要稍稍远些。”

纪敏像是未加思索地说:“那就绕着跑”

汪轶尘说:“你越来越痛快了。”

“不喜欢痛快吗?”

汪轶尘说“越来越对我的脾气。”

纪敏说:“跟你学得越来越坏了。”

“不是坏,是战略战术的合理运用。”

两人一面跑,还在一面斗嘴,显得很开心。(第五十三章)

有道是“男生不坏,女生不爱”,可能有些道理。

牧民们自然看出这一对知青的不寻常处,从此把汪轶尘、纪敏联在一起:

   门吉尔像是刚刚进入浩特,骑在马上笑逐颜开的朝汪轶尘颠来,人还没到就听他在问:“纪敏在哪儿呢,我要问问她是怎么跑第一的,如果不是你带着跑,她能行吗?”

汪轶尘笑着说:“怎么不行?她比我厉害得多。”

此时的汪轶尘像是政府的官员,在回答记者提出的一个个问题。

是啊,纪敏和她的桔红马在哪儿呢?追着她提问的人,肯定要比向汪轶尘提问的人还多。(第五十三章)

但是,随着生活轨道的倾覆,姗姗来迟的草原祝福无奈地戛然而止。当纪敏告别草原、返回京城成为了现实,临行前约会汪轶尘,并断然否认了两个人的恋爱关系时,汪轶尘客客气气地奉还“红皮子弹”后,又由衷地表示了祝福。

   汪、纪之间从来没有绚丽怒放的爱情之花,无可奈何地凋谢了。    

   值得注意的是,《我的草原》作者勾画出一颗“红皮子弹”见证了这一切。在今天时尚愤青们看来,可能属天方夜谭吧?但那是一个革命和英雄主义的时代,小说以“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的手法,真实地叙述了那个时代草原知青恋爱史。无论“红皮子弹”的结果是怎样的,观照出来的审美价值观,对于后人来说,都是宝贵的精神财富。文以载道,如其言。

   王国维说:“文章之妙,亦一言以蔽之,曰:有意境而矣。”“红皮子弹”是一代草原知青的精神符号。它,引领读者深入到草原知青的灵魂深处,将伴随着草原知青的历史而永存。

   汉杨雄《法言·重黎篇》:“或问周官,曰:立事;左氏,曰:品藻;太史迁,曰:实录。”

   班固《汉书》:“服其善叙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

   从文学文体学来看,《我的草原》应属历史文学长篇小说。这部鸿篇巨制的成功之处,首先来自于作者具有很高的写作技巧,表现在作者对近半个世纪前的真实历史、人物、场景、情节的叙事和描述。作者继承发扬了自《史记》以来的历史文学的“实录”笔法,附丽于草原知青之理性思考与审美照,站在草原叙事史的新的高度和全知视角,描绘出生动活泼、有血有肉的生活场景。

    如:“打围”是被称为一代天骄、百胜战神、上帝之鞭的成吉思汗最喜欢的游戏。但蒙古人到底是怎样进行“打围”,史籍鲜得描述。所以,人们对成吉思汗年届64岁,尚痴迷“打围”,致坠马受伤去世不甚理解。其实,蒙古人所有的军事战略规则都可以在“打围”中找到。如:在撒马尔干境内对札兰丁算端的追击和歼灭。其历史场景,换上《我的草原· 第十章 ·集体打狼》,简直一模一样。蒙古人的“西征”,或者可以看做一次“集体打狼”。

再如:“只识弯弓射大雕”,伟人伟词一出,似乎游牧民族仅此而已。这是误解误读。《我的草原·第十三章·将功补过》叙述的牧民套马技艺,实在令人叹为观止,不是亲眼目睹,很难相信世上竟有如此精巧准确的手艺。遇到剽悍难驯野性勃发的准儿马,众人束手无策之际,总会有套马高手在高速追赶的同时,甩手做一个准马笼头,再野性的马也会乖乖就范。这样的场面,笔者也亲眼目睹过的。“存在决定意识。”(马克思语)游牧民族的生产方式,产生了相应的思维和智慧;这于没有牧区生活的人--农业民族,是不了解的,伟人亦如是。汪轶尘之“将功补过”,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应为草原叙事史上极精彩的一笔。文中描述的场景亦已为“绝唱”。很遗憾,所谓现代化草原生产生活方式中,人们在也没有机会“将功补过”了。

   《我的草原·第十四章·酷暑难耐》,描述了草原知青盛夏辛苦放牧的场景。骄阳似火下,酷暑难耐,刚刚换去笨重的皮得勒,穿上轻巧的特利克,转眼却又被倾盆大雨浇成落汤鸡,一火一水,一阳一阴,天人合一之际,百里游牧之中,牧民额吉的慈爱,草原知青的辛劳,酷暑碧草的互动,暴晒急雨中的羊群,骏马小河的喧嚣,胯下爱骑的知心;在万字描述中,为我们展现了典型草原。

据笔者所知《我的草原》作者亦为业余摄影家,对色彩、层次的审美感觉极强烈,所以,尽管小说长达127万字,但丝毫没有给人以枯燥乏味之感,因为作者笔下的草原,常常是花团锦簇,碧茵如织,天光地辉,人欢马啸的,即便风暴凛凛雪冻、生命垂垂瞬间,草原一如水晶宫般的美丽。试看:

“两个多小时以后,大车穿过呼机勒孟河,又通过吐古乐河,随后吃力地爬上一座稍显陡峭的山梁,举目望,眼前豁然开朗,好大的一片草甸子,一览无余地展现在人们的面前。

地矮天高,湛蓝色的天空格外的清亮、透澈,朵朵白云在缓缓的飘荡;在遥远的地平线上有道齐刷刷的,东西走向的山垅,横亘在草甸子正北的位置,像长长的屏障与东西两端,连绵不断的山脉连接在一起,围出眼前的这块不小的盆地。

放眼望去,坡下平整宽阔的草滩在群山的环绕下,犹如涛涛江水,从脚下源源不断,浩浩荡荡的朝西北方向滚滚而去,远方的草地和蜿蜒的山脉在云雾缭绕之中,已是影影绰绰,似有似无……好似人间的仙境。

俯瞰全景,盆地的中心部位地势平坦,层次分明,一块块干枯的水泡子与围在四周,赤橙青绿,色彩斑斓的沼泽地带巧妙的融为一体,在外围淡黄色草场的簇拥下连成一片,占据了显著的位置,其间,点点滴滴的积雪在阳光的照射下放出刺眼的光芒,像麦浪中的银花,更显壮丽。盆地的四周是深黄的色彩,在向四外延伸,直至北面和屏障和两侧的山脉。

附近,一群群黑白相间、五颜六色的牛马散布在草滩上,不时的传来马匹的嘶鸣声;远处,分散在坡地上的羊群与天上的白云遥相呼应,在缓缓的挪动;围在沼泽地外沿的草场,由近到远,一个个雪白的蒙古包,一块块黑色的羊盘,如星罗棋布、点缀其中,格外的醒目;袅袅饮烟腾空而起,好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这就是额仁诺尔,知青们已经住过两年的冬季牧场。(第十七章)

作者行文,完全按“摄影镜头”逐次展开,自远而近,终至脚下;使读者如临其境,如闻其声,人在画中,神游草原;不由得吟唱起:“美丽的草原,我的家。”

当作者的镜头瞄向草原上的人们时,一群生动活泼、亲切可爱的牧民和同甘共苦、生死相依的知青战友涌向读者眼帘。限于篇幅,恕笔者暂不详述了。

“草原知青”、“插队”业已成为当今社会科学的专有名词了,翻开中华民族煌煌史册,笔者惊讶地发现,早在3800年前,享国800年的周王朝的先祖身上闪现出的影子。

《史记·周本纪》:“不窋末年,夏后氏政衰,去稷不务,不窋以失其官而奔戎狄之间。”

戎狄之间,乃西北高原游牧民族聚居地。不窋为后稷之子,专事农业,因夏朝末期,朝廷腐败政衰,辞官出走,投奔了游牧民族杂居之地,不敢怠业,时序其德,纂修其绪,修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笃,奉以忠信,奕世载德,不忝前人。”(《国语·周语》)

从离开农业生产方式的家乡,到游牧民族聚居区生活发展,并成就事业和人品来说,不窋无疑是一次成功的草原插队,史传是他40岁后发生的事,似乎岁数大了些,不能称之为“知青”了。

《左传》载:约公元前639年,晋献公的长子重耳,四十三岁时,因骊姬陷害,被武士勃抵追杀到蒲城,并被砍掉了一只袖子,逃到狄国。在狄王的帮助下,重耳不但娶了两个美女,十二年后,还继为晋文公,成就一代春秋霸主大业。

狄,即古籍对上古北方游牧民族的泛称,包括原蒙古部族。

被称“千古一帝”的秦始皇极其大秦帝国,亦祖源于草原。翦伯赞《中国史纲》:“秦为夏族之一支。夏族原住鄂尔多斯,秦始族,亦当流浪于此。”王国维:“秦之祖先,起于戎狄。”《史记》:“秦与戎狄同俗。”美籍华裔学者朱学渊博士:《秦始皇是说蒙古话的女真人》:1“秦部落的语言可能有较浓重的蒙古语特征。而说蒙古话的秦始皇,则可能是一个长脸的月氏-女真人。”

显然,有着草原“插队”的经历,并在草原聚集了巨大的能量,造就了秦人统一中国的伟大事业。

中华民族史是一部充满着民族之间的血腥战争史,是为负面的负能量史;然而,还是一部民族之间相互融合、团结互助、共同发展的历史,是为正面的正能量史。

从正面来看,历史上,每当中原王朝遭遇不测,板荡垂危时,“奔狄”往往是最明智的选择;翦伯赞曾说过,在呼伦贝尔草原,一些游牧部族装扮好了,再踏出马门,走遍世界。因为,人们相信草原游牧民族会接纳善待自己;人们知道草原游牧民族的强大“输血”,会振奋斗志、再创辉煌。

新中国大饥荒的年代,中央把3000孤儿委托给草原,才保证了它们免于饿死的厄运。

“文革”之祸,祸国殃民;少年何罪,无处安身。正当中华民族又一次面临危急的窗口,上上下下不约而同地想到了那一方绿色,草原母亲又一次张开双臂,拥抱着来自远方的儿女们。3800年啦!“米妮呼”!(蒙古语:我的孩子。)

知青插队,与3800年前的周先祖不窋,如果我们抽取漫长历史的间隔,就其内容来看,如此酷肖,难道是偶然的吗?历史老人是否常常对中华民族有着某种暗示呢?

知青运动的第一步,迈向草原;草原知青是多么幸运啊!

如果说:《草原启示录》,启示世人,到草原去,那里生活着世界上最淳朴善良大爱勤劳的牧人们;《狼图腾》,祭起草原神灵崇拜,鼓舞人们奋发图存;那么,《我的草原》则呼唤出“密涅瓦的猫头鹰在黄昏起飞”,它凭空展翅凌羽,远望同光余晖,理性审美智慧,健康快乐放歌,歌中分明有一支优美崇高的旋律飘荡天穹

                      我的草原。

 

                            2013-11-12   京东寓中

 

作者:张旭,原北京知青,下乡在锡盟东乌旗额仁戈壁阿尔善宝力格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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