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文献给赴内蒙古草原插队四十六周年
(1967、11、16--2013、11、16)
博评
黄昏起飞
--读新浪博客元原长篇小说《我的草原》
(中) 张旭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平平常常的草原知青,竟衣冠不整地孤身闯进罕见的特大暴风雪,历经生死搏斗,不但保护了知青负责的羊群,还九死一生地侥幸生还,成为1700万知青大军中的“活烈士”之一。
安童生笔下那个可爱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在濒临冻死时,突然感到回到了奶奶那温暖的怀抱;据说,温暖舒畅--是被冻死的人的最后感受。是的,濒临冻死而死之人,永远无法述说那生死瞬间的感受了;只有濒临冻死而侥幸生还的人,才可能向世人述说那死而后生的感受。《我的草原》的作者,凭着亲身历险生还的真人真事,以小说男主人公汪轶尘之口述说出来:
“天空忽明忽暗,似乎有种奇异的光彩在风雪的空隙中闪耀,若有若无,若隐若现。汪轶尘忽然觉得自己像是进入到美妙的童话世界,看到的竟是一位美丽的身影,她披着五彩的光环,在漫天飞舞的暴风雪中翩翩起舞,那宽大的长袖与雪花渐渐的融为一体,虽然看不清那仙女的模样,但美丽的容貌与姣好的身材,很像是队内的某位女知青,到底是谁呢,一时又想不出。空中的仙女在飞快地转动,无数的雪花在舞姿的带动下,越舞越多,越飞越急,终于形成铺天盖地,席卷一切的气势。”(第十七章)
如果一味地沉浸在这美丽的幻觉中,汪轶尘将舒舒服服地沉睡过去,必冻死无疑。此时,一个低沉而严厉的声音声音,一个今天可能在某些人眼中一钱不值的信念,把汪轶尘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突然,空中发出一个低沉声音:你死了,倒是好说,也没什么可惜的,但是,你的羊群让谁去管呢?
汪轶尘像是被人当头猛击一棒,这才如梦方醒,神质也清醒了些。是啊,我的羊群呢?我死了,仍然保不住羊群,反而会前功尽弃,成为千古憾事。为了这群羊,我已经付出这么大的努力,只要坚持下去就能胜利,决不能死,死了就是逃兵,一定要善始善终,要保住知青的这群羊。”
当战胜了死神,保住了知青羊群,在回归营盘的路上,遇到前来救助的牧民时,土生土长的草原牧民竟被汪轶尘的装束惊得目瞪口呆:
“汪轶尘开始修整身上的装束,蒙古袍子变得硬邦邦的,从里到外都像是贴着冰层,同羊的身体一样也冻成厚厚的铠甲;用手一摸,脸上都是湿乎乎的,冰霜几乎包住整个脸宠,眉毛上、胡茬上、眼镜上以及紧贴着脸颊的帽沿和帽耳上到处都是冰渣;帽耳的绳结上冻出的冰块像是又大了些,已经有拳头大小,与下巴紧紧地贴在一些;脖颈的一圈都冻得生疼,前胸的绒衣和领子早已结成冰块,冻为一体,稍一转动,衣领就会发出“咔、咔”的响声;再看看自己的双手,像是在水中泡过的一样,左手的无名指和食指冻出一串串的水泡,双脚更是疼痛难忍。
汪轶尘把脸上的冰渣抹了抹,但冻得非常结实,十有八九都处理不了,挂在下巴上的冰块更是毫无办法,只好先不去管它。”(第十八章)
可能是为了廻避某种嫌猜吧,作者在总述自己的这段“死亡之旅”时,显得有些轻描淡写:
“屈指算来,赤手空拳、衣衫不整的汪轶尘,用徒步行走的方式阻止羊群的溃散,与罕见的白毛风搏斗了整整十一个小时,走出十几里地,用自身的力量战胜暴风雪,既保住集体的羊群,也保住个人的小命。”
但是,紧接着的一句话,却使所有的读者触目惊心:
“这场大风雪,全旗共冻死五个人,最惨的是一名女知青,就死在离自己的蒙古包只有几十米远的地方。”
至此,我们才恍然大悟,《我的草原》之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的三、四万文字,是用作者的生命换来的啊!
汪轶尘的“死亡之旅”,与举世闻名的“草原英雄小姐妹”的感人事迹,几乎一模一样。不一样的是,后者得到当时所能得到的一切功勋荣誉及政府嘉奖;而汪轶尘侥幸生还后,《我的草原》的作者是这样描述的:
“汪轶尘真的上不去马了,只好牵着银白马一瘸一拐地走到最近一处牧民家的浩特,乡亲们用惊奇的目光审视着他,谁也不敢相信一名知青能这样坚持下来,一句接着一句“可怜”,“可怜”地讲个不停,又忙着把他下巴上的冰块处理掉,然后就让他躺下休息。汪轶尘在牧民家中躺了一会儿,吃了些东西,烤了烤身上的绒衣,稍事休整后,又借了条腰带,穿好得勒,重新走出蒙古包,奋力跨上银白马,找到自己的羊群,继续从事放牧的生涯。”
其后,汪轶尘遵从牧业大队领导的安排,从事过诸如:二线巡逻、脱坯盖房、搭棚围圈、驾驶铁牛等等工作,除了因戴眼镜不适合当马倌外,几乎牧区所有的活计都干过。无论对领导安排在任何岗位,他都踏踏实实,埋头苦干,勤奋忘我,于平平常常、普普通通中闪烁着理想与智慧之光。
知青作家林小仲说:“老三届是新中国历史上传奇的一代。”
知青作家晓剑更进一步阐述说:
“有过知青经历的一代人是在一个新政府建立伊始被精心而又严厉的培养过的。顽强、勇敢、集体主义、服从原则和自我牺牲贯穿于他们青少年时期的生活中,在后来的岁月里,他们经受了正常年月一个人一生都难以经历的社会动荡和人生变化,特殊的环境又磨练出了他们惊人的毅力。这种毅力不仅仅是吃苦耐劳,更是一种经得起打击甚至摧残的精神,一种处于恶劣仍然奋发向上的意志。他们的最大特点是非凡年代所铸造出来的韧劲十足的性格和群体凝聚力,他们最大的优势是亲身感受了中国底层社会生活的艰辛与矛盾,从而使他们最了解真正中国国情,这一切成为有过知青经历的一代人独有的财富。”
几年前,笔者接待过回国探亲的知青的女儿。她正在美国撰写社会学博士论文,告知:导师嘱其回到祖国后,要访问100名知青,了解他们在想什么、说什么;她说:在美国,有着一大批专门研究中国知青的专家学者。笔者当时有些纳闷:研究知青?
直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后,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履历曝光,世人同笔者一样地发现,其中大多数人都有着知青的经历。
如果,我们将前述二位知青作家的话语概括为:“知青基因”,那么,积淀着如此深厚的“知青基因”的众多党和国家领导人,主持中国巨轮航向何方,真的是不言而喻的。
难怪美国的政治家们、专家学者们如此关心“知青”了。
感谢生活,因为它让《我的草原》作者基本健康抖擞地活在当下,并积八年之力,为我们、为世界奉献出“史记”般的鸿篇巨制,并以“太史公曰”的笔调,道出汪轶尘--1700万知青中的“活烈士”之一的“知青基因”心曲:
“ 这场大风雪,给汪轶尘留下刻骨铭心的记忆,同时也赐予他日后能战胜一切困难的勇气和毅力,使他在青年时期就领悟到生与死的感受,就此探得人生真正的含意,只有拼搏才能战胜困难,只有奋斗才能换取生命。”(第十八章)
巴尔扎克在《“人间喜剧”前言》中说:“不仅仅是人物,就是生活上的主要事件,也要用典型表达出来。有在种种式式的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处境、有典型的阶段,而这就是我刻意追求的一种准确。”正是在对以巴尔扎克为代表的十九世纪一批著名小说家的创作进行深入研究之后,恩格斯才把典型化原则和现实主义精辟地概括为:“据我看来,现实主义的意思是,除细节的真实外,还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
汪轶尘既是草原知青的典型人物,也是1700万知青的典型人物。
正是汪轶尘为代表的,经过“死亡之旅”历练的一代“活烈士”,十年后返回城市,继承和发扬伟人“任重而道远”的遗训,投入到中华民族的改革开放大业,经30年艰苦卓绝的努力奋斗,亲手把因“文革”而濒临崩溃破产的祖国建设成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
“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曹丕)汪轶尘,作为草原知青典型人物的成功塑造,是《我的草原》作者杰出的永不磨灭的贡献。
《我的草原》作者把侥幸生还留给了知青,却把死亡的主题留给了草原知青视为珍宝的马和狗。
《我的草原》从天、地、人、马、狗五个维度,交织成绚丽多彩的草原叙事史诗。总体上看,草原知青,尤其是插队知青的文学作品中,没有所谓“伤痕文学”的悲惨控诉,及鞭笞生活的愤青揭露。草原知青的文学作品,处处洋溢着对牧民的朴实勤劳善良坚韧的美好品格的赞美,和关于草原天高地厚辽阔无边的场景的陶醉。所以,草原知青及其中产生的作家们,从来对于自己的草原插队经历充满着情谊无限的热爱、认同和留恋。
《我的草原》作者将上述热爱、认同和留恋,不但表达在与牧民亲如一家的亲情中,更传奇般的附丽在知情视同珍宝的骏马壮狗身上。
伟人说:“人是要有点精神的。”拜读《圣母归天》一章,感慨之余,深深地叹道:“马也是要有点精神的。”作为非虚构小说,作者笔下描述的既是大草原原生态生活生产方式终结期的“史记”,又是从始至终长达近九年的草原知青“史记”;另外,还有浓墨重彩的一笔,就是大草原蒙古马的“史记”。最初,作者将自己的长篇小说定名为《我的草原我的马》,笔者提出两条建议:一、当时正在播出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故要避免攀附之嫌;二、长篇小说的题目不一定长,叠床架屋更有啰嗦之嫌;如:《静静的顿河》就比《静静的顿河的哥萨克》要好。作者采纳了笔者的拙见,定名为《我的草原》。读毕本章,不禁汗颜心颤,仿佛“罗锅青白马”奔来扬蹄相向,似乎在问罪:“我们以生命保护了马群,保护了知青,但你却建议删掉-我的马!凭什么?”《我的草原》小说中,对于马的描述,为草原叙述史罕见之作,笔者向“罗锅青白马”忏悔并请求原谅之余,旧话重提,小说题目如何定?建议作者听听读者诸君的意见吧。
古人云:“一言而定天下者,圣人也。”,那么,一命而保马群和知青之骒马者,“圣母”也。作者依此名本章,并采用《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中“先抑后扬”的文学手法,其笔下的“罗锅青白马”本为“罗锅青白马只是马群当中一匹又瘦、又弱,外表极为普通,而且还是比较难看的马”,显然,她是一匹不受人待见的“丑马”。然而,在马群和知青生死命悬一线之际,“丑马”却自告奋勇,不辱使命,谱写出“马之赞歌”。因为,董天达是在套马杆被拉动时,才知道既年迈又瘦弱的”丑马“的到来;随后是五个小时的拼搏,并倒在最后一刻;所以,她的牺牲才如此壮烈感人。
蒙古族学者阿尔丁夫曾撰文说:蒙古人”马祭“之俗,即将白色母马献给神,因为,白色母马的灵魂可作为同祖先、天神交往的使者。由此可见,“罗锅青白马”舍命救主绝不是偶然所为。此类壮举,似于蒙古人远古史上屡有发生,所以,蒙古人视白色母马为原生态图腾之一。中华民族是龙的传人,蛇是龙的原型,今年是蛇年,于是有学者说蛇的传人云云。《周礼》:“马八尺以上为龙。”阿尔丁夫的研究证明:“马是龙的原型。”拜读本章,笔者遐想,明年是马年了,会有学者出来说我们是马的传人了吧?如是所闻,当告慰“罗锅青白马”在天之灵。
在第四十一章,家元兄写了《圣母归天》,述为了挽救马群,老母马以身殉职。如果说,《圣母归天》一章,作者完成了人对马的叙述描述,那么,《白狗升天》一章,作者竟直接把视角深入到白狗的心理活动,将其精神世界升华到“真、善、美”的境界,使读者读之(白狗)若人。作者把白狗的行为和心理活动完全当做一个活生生的高尚的“人”来描述叙述:
(为了方便未读原著的读者,笔者将大段地引用原著。已读原著者,可略。)
“自从去年深秋,汪轶尘骑高自强的小花马被摔伤以后,羊群就只能交出去,由于伤势不轻,生活无法自理,巴根阿玛就赶着牛车把他接到自己家中调养,匹格和契卡也一同去了二组,由于两条大狗下夜的能力极强,打斗又特别厉害,很快就站住脚。汪轶尘在阿玛家住了几天,已经想到今后很可能再也没有放羊的机会了,同时知道两条大狗是舍不得离开羊群的,就决心按过去的想法,把它俩分别留在巴根阿玛和尼玛额吉家中。因此,当尼玛额吉家的牛车前来接汪轶尘去养伤时,就把契卡留在阿玛家中,带着匹格前往额吉家。汪轶尘在尼玛额吉家住了几天之后,感觉胳膊有好转的迹象,看到牧业组正在准备搬家,就提出要把自己的蒙古包从四组搬到队部,到那儿去养伤过冬,大家听后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得同意他的要求。临走以前汪轶尘一再对匹格讲,让它在额吉家安心过日子,好好的给羊群守夜,一旦有机会就来看它,然后就把匹格拴在额吉家,坐上牛车去了四组。分手前,汪轶尘见匹格老老实实地望着自己,虽然两眼含满泪水,但知道它已经明白要与主人分开,心中感到十分困惑,又对它说:“虽然我是你的最后一个主人,但是把你留在额吉家也是没有办法,假如跟我到队部去住,到了那儿既没有羊群,也没有什么可玩的,还不如留在额吉家跟羊群做伴的好,所以我们只能就此分手。”说罢就坐上牛车头也不回地走了。
牛车起动以后,汪轶尘听到匹格在身后发出低鸣的吼声,像是伤心的孩子在低声哭泣,感到心如刀绞,悲痛无比,再也无法忍受与匹格分离的煎熬,只能失声痛哭,泪流不止。”
人们普遍认为狗的智力,大约相当于人类三岁小孩。《我的草原》作者下一段文字描述,似乎在告诉世人,狗的智力和感情被大大地低估了:
“匹格来到队部刚刚走到办公室门前,就隐隐约约嗅到有主人的气息,兴奋之后认定是主人以前留下的,有主人的气息,真是太好了,就决定要在那儿静守一天,或许能见到主人。匹格围着队部的房屋和周围的蒙古包走来走去,在一个包前嗅到另一位熟人的气味,便信心倍加。下午,匹格在小学校门前遇到知青郝岩松,知道他是主人的朋友,便跟着他不肯离去。郝岩松已经听说匹格在四处寻找汪轶尘,就摸着它的头说:‘还是先回家吧,过半个月你的主人就能回来,到时候会去看你的。’
匹格友善的望着郝岩松,像是明白他的意思,心情渐渐平静下来,默默的走到队部门前趴在地上,享受主人留下的气息,直到太阳以前才离开。十天以后,也就是1975年的8月13日,此时的汪轶尘正在锡林浩特召开的知青代表大会上忙碌,而身在几百公里以外的白狗匹格,却在日日夜夜的思念他。
一早起来,天空就布满乌云,随后听到从远处传来阵阵低沉的雷声,像是要下雨的样子。匹格的情绪随着天气的变化显得更加焦虑,上次在队部见到郝岩松并听从他的劝告,回到家中安静的等了十来天,仍然没有见到主人归来,此时感到十分不安,像是受到欺骗,心想又过了这么多天,说什么也该行动了。
这些天,匹格每天想的都是曾经陪伴它长大的主人和以往的过的日子。最初的印象是蒙古包里的人特别多,天天都很热闹,大家都在轮班陪它和契卡玩耍,吃的东西特别多,才把它养得这么壮。到后来不知为什么包里的人在渐渐消失,到后来只剩下现在这位主人。近几年的日子,蒙古包的人虽然还在减少,但日子过得却很愉快,那一回因为受到半大孩子的多次挑衅,险些把对方咬伤。事后知道惹下大祸,正在不知如何是好,主人便把它带进深山,告诉它一旦有事就跑到这儿来躲一躲。当天回到住所,果然有人前来追杀,虽说把主人急得不行,但也没有办法,追赶它的家伙在极近的距离开了一枪,竟然没能打中,但也把它吓得够呛,只能按照主人的吩咐跑进山中躲藏,后半夜觉得仍然不妥,就又往北跑出十几里地。那边的山中特别安静什么也没有,连吃的东西也找不到,一时又不敢回家,几天后就饿得难以忍受。有一天,突然听到主人在远处呼喊,便在深夜跑回羊群,主人很快找过来,与它报头痛哭,随后又连夜回去做了吃的东西送来,从此以后,再也没有惹过麻烦,和主人一起过相依为命的日子。
记得那次的打猎最有意思,一大早同和契卡一起随着主人就出发了,先追了一会儿狼,又咬死一只兔子,然后发现狐狸的气味,最初在瞄着脚印走,后来发现踪迹就在全力追赶。前面的狐狸虽然跑得特别快,但没有长劲,一口气从山里向南追出十几里地,在进入诺尔以后,狐狸就再也跑不动了。不过,那个家伙非常狡猾,几次把它和契卡给甩掉,幸亏主人有办法,又一次次的重新找到目标,最后过了把瘾,让它和契卡把狐狸给咬住,胜利之后的喜悦至今也难以忘怀。
日子过得好好的,但不知为什么,在第二年的深秋,主人突然提出要和自己分开,看样子主人像是受了伤,不能继续放羊,只得把契卡留在阿玛家,让它住在额吉家。时间过得真快,几个月过去,主人的伤势怎么样了,自己也无从知道,只要能见主人一眼,也就心满意足了,假如今后仍然找不到主人,就说明最后一位主人也离开了这里,所有的主人都走了,活在世上还有什么意思?
匹格越想越觉得不是滋味,更加坚定要去寻找主人的决心,假如还找不到也就没有活下去的意思了。此时,整个天空都变得暗淡无光,一块块乌云正从背面的山头朝这边压来,匹格却不管那么多,执意要去寻找主人,便一意孤行的迎着黑云向北面的山坡走去。”
当雷电将危及牧民的生命时,白狗义无反顾地冲出蒙古包,啸迎夺自己狗命的雷公电母,实乃荆轲之举:
匹格看准一个闪电刚刚落地,就抓紧时机一头冲进蒙古包,随后坐在额吉的身边,惊魂未定的倾听外面的声音,大家都想这下应该没事了。刚刚过去几秒中,突然“轰隆”一声巨响震动天地,只见蒙古包在猛烈地抖动,包顶的灰尘纷纷落下,像是有人在用棒子敲打包顶。不好,是雷电击中的是蒙古包,大家还没缓过劲来,第二个雷又打在包上,朝格图吓得脸色更变,高声说:“不好了,雷电是冲着白狗来的。”
雷电果然是冲匹格来的,从科学的角度分析是因为白狗的皮毛质量特别好,导电的性能极强,所以雷电就追着它打,也算有些道理,但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匹格在进入绝缘的蒙古包后,雷电还在追着打就有些难以理解。
此时的白狗却是心知肚明,感到雷电很不正常,完全是冲自己来的,分明是在对它说:你在人间的任务已经完成,应该重回上天。匹格想:还未见到主人最后一面,不能现在就回去。但雷电在却在强硬地说:你的主人很快就要走了,还是回来吧。雷电再次击中蒙古包,匹格想自己再不走,额吉和蒙古包都会受到牵连,连主人也找不到,可能是该走了,便狠了狠心,毫不畏惧的从额吉身旁站起身,只见它的两眼冒出闪电般的火花,尾巴高高的跷起,大义凛然地朝门口走去,转眼间就撞开包门吼叫着冲出蒙古包,额吉这才缓过神来,在它身后高喊:“匹格,快回来,不能出去。”
匹格冲出蒙古包,冒着豆大的雨点向西边的开阔地跑去,身后一串串的闪电在追着它不断落向地面,雨虽然下得不大,但雷声却此起彼落,响个不停……
匹格的吼声在暴雨中渐渐消失……”
匹格--大白狗可能得到神示,更可能以一己之死换来牧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总之,这一超群绝世的壮狗惨烈的结局比起今天一些人的行径更具人性。
小说主人公汪轶尘完全按照知心良友的礼节办理了它的后事:
“匹格巨大的身躯竟然完整无损,身下压倒一片绿草,四周直立的草与它侧卧的身体一般高矮,如果不仔细的寻找,所在的位置并不是很容易就能发现的。匹格的身体显得依旧雄壮,灰白色的皮毛显得有些发黄,被雨水淋过之后一块块的粘结在一起,已失去往日的光泽,背上的皮毛像是有被烧焦的痕迹,说它被雷击而亡,应该没有疑问,却又不是特别的像。匹格面部的状况与平时几乎没有改变,说明它死的时候并不痛苦。汪轶尘站在原地望着匹格的遗体发呆,然后又围着它转了一圈,想到它以往在见到自己的时候都要扑在身上的场面,不禁热泪盈眶,随后失声地说:“匹格啊,是我害得你亡命天涯,四处游荡,最终也没能找到我,就这样离我而去,让我如何向你交待啊?这都是我不好,如今只能把你葬于此地,让你长眠不起,才能让我稍得安宁。”
说罢,汪轶尘走到匹格身边开始用铁锨挖坑,奇怪的是匹格的遗体竟然没有腐烂的迹象,虽然已经过去一周的时间,却没有腐蚀的气味,因此,它既没有受到山鹰的侵害,也没有狼来骚扰。汪轶尘想,这更加说明匹格是来自上天的狗,是上天让天它回去的,而且上天一直在护卫它,让我回来为它下葬。
草原的土质异常松软,没用多会儿时间,汪轶尘就挖出一个两尺来深,一米多长,半米来宽的方坑,然后把匹格巨大的遗体放入坑内,最后又看了看它,见它卧得还算舒坦,才把挖出的土慢慢填上,随后又在上面堆起长方型的土包。
汪轶尘埋好匹格,感到双腿发软,便跪在土堆前失声痛哭:“匹格啊,是我对不住你,让你这么早就长眠于此,随说是上天召你回去的,也是我做得不对。”随后在回想与匹格一起度过的日子,想到它生龙活虎的神态,想起它对众多知青的感情,就哭着说:“你是为知青来,又是为知青的离去而走的,我们这些知青都对不起你,大家都一个个的甩手而去,在临走以前连看也不看你一眼,到现在恐怕早就把你忘到九霄云外,我们对不起你呀!”然后深深地叹了口气,又接着说:“人活一世,把别人的好处,别人的恩情忘得一干二净,还有什么意思,而你却不同,你对知青的感情比山还高,比水还深,只要是知青,你就对他们好,就要保护他们,你目送着一个个知青的离去,虽然不解,虽然惆怅,但你的心却永远不变,永远都在思念养过你,爱过你的知青,当你发现最后一位主人也不知去向时,就在一次次的寻找,直到认为他已离去,才毅然决然的投入闪电雷霆之中。
‘匹格啊,你为知青而生,为知青而死,我只能在这里,替所有曾经与你相处的知青为你下跪,希望能得到你的谅解,祝你魂归天堂。’
汪轶尘哭诉之后仍旧长跪不起,又仰天长叹,高声念道:‘白狗升天,气数已尽,天不留我,何敢独存……看来,早晚也是走,走的时间不会太长了……’
随后,才慢慢站起,面对葬在地下的匹格,盘膝而坐,一句皆无。
汪轶尘守着匹格,坐了很长的时间,才起身离去。
当晚,汪轶尘回到住处,流着热泪写下‘白狗祭’:
天有骄子,来到草原,化身白狗,陪伴知青。幼时调皮,憨态可掬,取名匹格,贴切无比;稍长显壮,初露锋芒,敢执牛耳,敢与狼斗。再长渐成,身长三尺,体如小牛,威武雄壮,力大无比,声如洪钟,尊为白熊。全队境内,方圆百里,斗狗战狼,从无对手;斩将夺关,所向披靡,远近闻名,霸业铸成,草原称雄,名符其实。神奇白狗,更爱畜群,下夜高手,狼群难侵,有其护羊,能保四方,左邻右舍,皆大欢喜,偶遇风险,转危为安,受人爱戴,赞不绝口。转世白狗,来伴知青,鼎盛时期,友人成群,后见衰退,渐走渐离,虽感疑惑,忠心不逾,为寻主人,心力交瘁,气数将近,终回天庭。吾虽不才,尚留草原,与其相伴,共存六载,爱其凶猛,喜其仁厚,独见其归,痛不欲生,白狗升天,吾亦难留,立此存照,今生不忘。”
《白狗祭》,为草原叙述史增添了华彩奇文,令后世作家再也不敢向笔下的坏人吼道:“拿你狗命来!”前年,草原知青向自己的第二故乡献上了重达二十五吨的石玉雕塑马,安放在白音山下,乃林郭勒河畔;今天,读罢《白狗升天》,一座上铭《白狗祭》的石玉雕塑白狗屹立起来--在草原知青心中。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