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12项)
祭敖包
祭敖包是蒙古民族盛大的祭祀活动之一。
祭敖包仪式从日出之前开始,参加祭敖包的人们都要围绕敖包顺时针转三圈,边转边向敖包把牛奶、酒、奶油、点心、糖块等祭品撒向敖包,祈求风调雨顺、五畜兴旺、全家幸福平安。有条件的地方,还要请上喇嘛摆成阵势,焚香点火、诵经。祭典仪式结束后,举行传统的赛马、摔跤、唱歌、跳舞等文体活动。
锡林郭勒盟祭敖包是历史遗存保存较为完整的地区,2006年由锡林郭勒盟文体局申报被列入首批盟级、第一批自治区级、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那达慕
那达慕是蒙古语的音译,意为 “娱乐、游戏” 。以表示丰收的喜悦之情,是蒙古民族在长期的游牧生活中,创造和流传下来的具有独特民族色彩的竞技和游艺项目,是蒙古族传统的群众性盛会。那达慕大会多半选择在牧草茂盛、马羊肥壮的七、八月份举行。那达慕一直在锡林郭勒草原上传承和发展,具有广泛的群众性,深受各族群众的喜爱。2006年由锡林郭勒盟文体局申报被列入首批盟级、第一批自治区级、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乌珠穆沁婚礼
乌珠穆沁是蒙古族一个古老部落的名称,婚礼习俗源远流长。乌珠穆沁婚礼在蒙古长调的婉转与悠扬中进行,形式热烈而隆重,婚礼上的服饰、祝词、歌曲以及很多细节步骤都是特定的,婚礼整个过程有哈达定亲、选定接亲日期,男女双方向各自的新朋好友发出邀请,姑娘串亲戚,双方婚礼前的准备。
2008年乌珠穆沁婚礼由西乌珠穆沁旗文化馆申报被列入首批盟级、第一批自治区级、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
察哈尔婚礼
察哈尔婚礼起源于清代察哈尔八旗和部分苏鲁克旗的婚嫁习俗,是宫廷、贵族和平民婚礼相结合,独具一格的婚礼习俗,在察哈尔部分牧区至今保留着较完整。察哈尔婚礼以男方娶亲为主线,寓情于歌舞,场面热烈欢快、诙谐喜庆,这些主要通过婚礼司仪的语言和颂歌、赞词得以实现。察哈尔婚礼以宫廷“阿斯尔乐曲”开始和结束。
2008年由镶黄旗、正蓝旗、太仆寺旗文化馆申报被列入首批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阿巴嘎婚礼
阿巴嘎婚礼旧时,男子到了成婚的时候,由父母选几名相中的姑娘,请喇嘛占卜,看有无缘份,求一名办事稳妥的人去姑娘家提亲,对方同意的话,就给姑娘家留下三块哈达做为定亲礼,再选择吉日行聘礼,然后商定举行婚礼的日期。举行婚礼的时侯,去接亲的时候是单数,把新娘接回的时候成为双数,整个婚礼一直持续到
傍晚结束,其间所涉及的祝颂词、赞歌有几十首。
2008年由阿巴嘎旗文化馆申报被列入首批盟级非物质文化遗
产项目名录。
成吉思宝格都山敖包祭祀
成吉思宝格都山位于阿巴嘎旗境内,景色优美,雄伟壮观,山北坡酷似成吉思汗的仰面头像,轮廓清晰,神态逼真。成吉思宝格都山传说是成吉思汗在此祭拜神灵时命名的。“宝格都”蒙古语是“神圣”的意思。当地牧民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举行祭祀活动。2008年由阿巴嘎旗文化馆申报被列入首批盟级、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察哈尔祭火
祭火亦叫祭灶,为蒙古民族最古老的祭祀活动之一。祭火的时辰在腊月二十三傍晚,在蒙古包的火撑子里放一些隔年粪砖,使其慢慢燃烧,女主人穿着节日服装,男主人双手托起煮好的羊胸叉和准备好的祭品投入旺火里烧,并口念赞词,祝福家人幸福安康。著名佛学家、医学家、文学家罗桑楚臣所著《祭火升天极乐世界》为察哈尔祭火诵经版本,广为流传。
2008年由正镶白旗文化馆申报被列入首批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太仆寺旗蒙古族葬礼
蒙古族葬仪人死后即请喇嘛或活佛择吉日念经,然后火葬、天葬(野葬)和土葬(半农半牧地区)。
太仆寺旗蒙古人讳言“人死”,而说“岁终、去世”等,人去世后,他的家人要告诉亲朋、浩特邻里,来人都要带“祭灵”的物品,无条件的帮助处理丧事。治丧期间,喇嘛念经为故去的人引魂择路,出殡的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女人不能参加野葬仪式。有名气的喇嘛和官宦死后,要用立棺火葬。
2008年由太仆寺旗文化馆申报被列入首批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乌珠穆沁庆典礼仪
在乌珠穆沁草原,流行于民间的各种礼仪很多,如:过小年(祭火)、千盏灯节、喜庆满月等。庆典礼仪中较为隆重的有查干萨日(春节),祝寿、婚礼等人生重大的礼仪活动。2008年由西乌珠穆沁旗文化馆申报被列入首批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乌珠穆沁祭祀
乌珠穆沁旗祭祀是流传乌珠穆沁大草原上的蒙古族的一种风俗活动,主要以对天地、自然神祗、火、图腾、祖先、命运之神、牲畜保护神的崇拜。乌珠穆沁祭祀最重要的有敖包和苏勒德祭祀最为隆重。据统计,乌珠穆沁旗境内具有鲜明特征的祭祀敖包有百余座。每年最早祭祀的敖包是农历的四月十六日,最晚的是农历八月初二。
2008年由西乌珠穆沁旗文化馆申报被列入首批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察哈尔服饰
察哈尔蒙古族服饰和其它地区的一样主要有礼帽、袍子、马褂、坎肩、腰带、靴子和一些装饰品等。
察哈尔男女皆穿蒙古袍。在节庆日时,已婚男子在蒙古袍外面套马褂,已婚女子在蒙古袍外面套坎肩。未婚男子不能穿马褂和坎肩,妇女平时不戴帽子、扎头巾,但男子戴礼帽。察哈尔蒙古妇女的饰物在重大场合才佩戴,未婚女子不带耳坠,戒指不能戴在中指上。2008年由镶黄旗文化馆申报被列入首批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苏尼特服饰
苏尼特服饰主要包括袍子、腰带、靴子、佩饰四个部分。
苏尼特袍的4道窄条沿边儿和四四成排的扣袢儿装饰和苏尼特靴的红色靴帮、靴筒刺有花纹图案翘尖皮靴,为其独有。苏尼特人扎黄色腰带颇多,红色用的不多,忌讳扎白色腰带。苏尼特人穿衣物时有很多禁忌,帽子、衣物不能随便乱放,将腰带视为人的附神,不能随意乱扔,不得随意踩踏,睡觉时盘好放枕头下面。
2008年由苏尼特左旗文化馆申报被列入首批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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